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热点案件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杭州“吸毒驾车伤人案”一审宣判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9
摘要:人民法院报 杭州“吸毒驾车伤人案”一审宣判 被告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获刑 本报12月16日电 今天,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吸食K粉后驾车伤人案进行一审宣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傅程君有期徒刑五年。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5月26
人民法院报


杭州吸毒驾车伤人案”一审宣判
被告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获刑
 
 
 
  本报12月16日电 今天,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吸食K粉后驾车伤人案进行一审宣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傅程君有期徒刑五年。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5月26日20时左右,傅程君驾车去接朋友。途中,傅程君曾停车吸食随车携带的毒品K粉,后继续驾车。当车行至浦沿街道时,傅程君出现轻微头晕、亢奋等反应,但其仍驾车继续前行。20时50分左右,傅程君出现意识严重模糊,头晕严重等现象,并产生幻觉。随后,傅程君继续由北向南行驶,连续与两辆三轮车发生轻微碰撞,稍作停顿后继续驾驶车辆前行,与另一辆三轮车迎面相撞,造成三轮车主及7名行人被撞。停顿约5分钟后,傅程君又驾车顶着三轮车猛踩油门继续前行,在撞翻明德路西南侧多家摊位后,因车轮被台阶卡住而被迫停止,造成12位摊主及行人受伤、9人的摊位受损。在此次事件中,共有27人受到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共计价值16655.8元。

  经查,傅程君车内还剩有毒品净重2.33克,检出氯胺酮,其尿液中也检出氯胺酮。

  案件受理后,滨江法院联手当地信访局、司法局及街道,积极开展调解工作,终使傅程君家属在开庭前与25名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已自愿赔偿各类经济损失823926元。另2名伤者因受伤较轻未提出索赔。

  法院认为,被告人傅程君因吸食毒品产生幻觉后,驾驶机动车在人群密集路段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多名群众身体受伤、财产受损,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人傅程君的犯罪行为致1人重伤及多人轻伤或轻微伤,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且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故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