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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身份证被盗遭羁押暴露警方证件管理弊端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9
摘要:央视《新闻1+1》 女子因身份证被盗遭羁押暴露警方证件管理弊端 央视《新闻1+1》 北京一名女子因为身份证被盗遭警方羁押。经查,内蒙古有一家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违法公司,公司的法人代表用的就是该女子的姓名,而且身份证号码也全部相同。在我国现在的身份证管
央视《新闻1+1》


女子身份证被盗遭羁押暴露警方证件管理弊端

央视《新闻1+1》


  北京一名女子因为身份证被盗警方羁押。经查,内蒙古有一家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违法公司,公司的法人代表用的就是该女子的姓名,而且身份证号码也全部相同。在我国现在的身份证管理机制里,身份证丢失后依然可以使用,这为每一个公民都留下了安全隐患。央视《新闻1+1》2010年12月15日播出节目《“危险”的身份证!》,以下为节目实录:

  主持人(董倩):欢迎收看《新闻1+1》。

  如果生活中你丢了银行卡的话,很简单,报失之后,旧卡就自动作废了,但是如果你丢了身份证可就是惹了大麻烦了,这不是耸人听闻,今天我们就关注这样一个案例。

  (播放短片)

  解说:几个小时前,刘先生夫妇终于从几百里外的内蒙古兴和县回到了位于北京朝阳区的家。

  过去5天,将近120个小时的时间,先是在家中被警方带走,再到被北京大兴县警方临时羁押,再到昨天下午被兴和县警方带往内蒙古,北京这一对夫妇的遭遇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而这场风波的火头竟然很可能是于女士几年前丢失的身份证。那么,丢失了的身份证为什么会带来这么大的麻烦。

  刘先生(于女士丈夫):我爱人被带走以后到现在,我每天能睡个两三个小时的觉,因为我岳父、岳母身体不太好,都非常着急,我岳母有糖尿病、高血压、脑梗塞,不能受一些刺激。

  解说:孩子妈妈突然在10号晚上8点多被大兴区黄村镇派出所强行带走,关进了大兴看守所。理由是内蒙古警方在公安部网上发布的通缉令。这是刘先生微博上最早的一条记录。据刘先生说,他从北京大兴区黄村镇派出所了解到的情况是,内蒙古有一家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违法公司,公司的法人代表用的就是他妻子于女士的姓名,而且身份证号码也全部相同。为此,于女士也被内蒙古警方网上通缉。

  刘先生:那是2006年12月上旬,丢了一次身份证。那么我就认为,这个事件是有人蓄意来拿我爱人的身份证,就是丢失的身份证去做犯罪活动。

  解说:据刘先生说,几年前他的妻子刚来北京不久,钱包被盗,身份证丢失,但很快就回老家江苏补办了身份证。据记者了解,于女士被卷入的这家涉案公司注册地在陕西,2009年2月在内蒙古犯案被查。

  吴喆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记者):从现在来看,警方的办案是没有问题的,可能出问题就是当时接受工商注册的陕西汉中的工商局可能有一些疏忽吧。因为毕竟本人没有到场,而且签字和笔记也没有完全核实。

  解说:5天前,于女士被带走当日,正是夫妻二人结婚6周年纪念日。刘先生说,他和妻子于女士都是南京人,他在北京已经做生意十年。妻子是2006年来北京,和自己在同一公司任职,一直工作、生活在北京,从未去过陕西和内蒙古。但是内蒙古兴和县警方最终决定,必须将刘女士带往兴和县。昨天下午5点,兴和县警方带着刘女士从北京出发,晚上11点到达兴和县,但是让人有些意外的是今天凌晨两点,兴和县警方又对于女士做出了取保候审的决定,理由是证据不符逮捕条件。

  吴喆华:从目前的情况看,如果于女士说的话是真的前提之下,于女士实际上是无辜的。如果她真的只是因为丢了身份证的话,那么她可能是比较倒霉的这么一个角色,凭空添了这么多麻烦,自己什么也没做,然后白白被关了102小时。

  主持人:岩松,刚才记者说,如果于女士真是清白的话,她比较倒霉。你觉得用“倒霉”这个词可以概括这件事吗?

  白岩松(评论员):我觉得,怎么说呢?现在我们当然还不能百分之百地就说于女士一定是无辜的,但是越来越觉得离她是无辜的比较近。因为还好她的丈夫是一个非常有维权意识,并且心还比较细的人,迅速地都找到了四年前补办身份证相关的收据等等,因为他们是回南京补办的。而且不是身份证丢了,是在北京吃饭的时候被偷走的,包括银行卡等等。另外他有强烈的维权意识,会去叫上记者,自己发微博求救等等,因此就让这个非常有可能是个人倒霉的事件演变成了公共事件,一旦演变成公共事件的时候,一个巨大的提醒就出现了,你、我,电视机前的每一个观众朋友,假如这个问题不能够真正解决的话,你都有一天有可能成为于女士,也就是说你成为被冤枉的人。所以不是一个简单的个人,或者说冤枉,或者无辜的问题,我们都是潜在得有可能的受灾者。但是请再注意前提,是建立在于女士的确无辜的立场上。

  主持人:看完这条新闻,我想大家都有一个疑问,为什么这个身份证丢失以后,不能像银行卡一样,过去的丢了就报废了,就没有效了呢?接下来我们不妨听一位法学专家对这个问题怎么解释。

  (播放短片)

  记者:于女士在2006年就补办了身份证,是不是就意味着她丢失的原有身份证就作废了?

  曲新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在法律上来讲它已经无效了。但是事实上来说,目前来讲,像银行卡就能够做到,但是身份证目前还做不到。银行卡一旦作废了以后,芯片上的银行卡的芯片记录主信息在银行的网络系统当中被注销,所以它再通过系统认证的时候,它会得到一个不能够得到授权的,也就是说它是一个无效的卡片。身份证目前里面尽管有芯片,也包含了人的生物学信息,但是只有公安系统内部可能进行这种统一的认定,其他的国家机关和普通的人都是做不到,所以说他也没办法在事实上说这个证已经被作废、注销。

  主持人:曲教授说的是一个技术问题,你觉得技术问题那么难吗?

  白岩松:现在我们的第二代身份证有4个G,但是其中只用了一个G的空间,说将来还要加很多其他的信息等等,但是另外一方面很重要的一点是,身份证只要到了年龄,每人一个,这个量是非常庞大的。真的要把核心的信息丢了之后,再补办,然后就能把原来作废掉,需要公安系统成本更高地去核实。仔细一想,为什么我们现在还没做到这一步,恐怕不是技术做不到。银行卡为什么能做到这一步呢?你要做不到这一步,银行就要倒霉,因为这官司是打不清的。所以涉及到他本身利益的时候,他就要迅速用技术弥补这些漏洞。但是身份证这个,你能找谁是利益受损者吗?往往是公民,而不是哪个庞大的机构,所以从这个立场上去说,我们应该通过一个又一个有可能类似的于女士这样的“无辜”的案例去促进这个技术改进去改进。

  主持人:刚才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记者在接受采访的时候,他说了一句话,他说警方办案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我在想,刘先生已经出具了他的所有的证明,可以证明她清白的证明,为什么还要把她抓到内蒙去?

  白岩松:表面上看,好像它是在正常地走程序,没有问题,似乎这里头好像没有人错了,假如说于女士真的是无辜,她肯定没错。

  主持人:前提是。

  白岩松:工商也是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来做的,只要有身份证我就可以去办,没要求本人要来。公安系统,出了事,我当然要找法人代表,我找不着,我就网上通缉。大兴这边也没做,A地通缉,我B地有了线索之后,我就把他给抓到了,抓到了之后,我不负责你给我讲冤情,我也不负责去审人,我也不负责去接待家属,找内蒙去,这样的话就会让她的羁押时间变成了102小时。但是请注意有两个细节:第一个细节是2003年我们的《居民身份证法》出台之后,公安部的有关人员在接受相关采访的时候,明确说了,身份证丢失被人冒用,丢失者不承担责任。他不需要挂失,也不需要登报声明,是由冒用者和相关的部门承担法律责任的。

  好了,我们来理解谁是相关的部门呢?也就是说丢身份证的人是没有任何法律责任的。那好了,冒用者肯定是要承担的,我们这次希望能够抓到真正的冒用者,同时相关部门就是两个,一个是工商部门,一个是公安部门。工商部门他有一个内心的,如果我要太复杂了,大家注册太麻烦。公安部门请注意,公安大学的王太元教授明确说过,他统计了几个因为身份证丢失而误抓的案件,全是由于公安部门审核不严,没有严格按照办案程序来做,导致出现了这样的结果,所以还不能说一点责任没有,只是表面上看,好像似乎走程序,要再细一点,不会出现这个问题。

  主持人:责任的问题,看来现在择不清,有一个问题必须得有人承担责任,就是说在人家结婚6周年的时候,你把人家逮出去,102小时让我回来了,谁来负这个责任?

  白岩松:现在表面上去看,我刚才已经说了,似乎谁都没有责任。但是如果真的于女士所有的境遇都是真实的,而且她的确是无辜的话,我觉得社会要去思考这个问题,要去反推。以后比如说我们在工商注册的时候,起码我们应该保有一种,需要有一个公正的材料,这个成本是不是这个社会需要付出的。我们不能为了仅仅简易,就是非常简单地让他拥有这个注册的手续,就这里流出太多的漏洞。有一个数字是吓人的。9月份的《检察日报》他作了一个推算,他说每年我们丢失的身份证大约一百万张。一百万,如果其中一个小比例去被别人利用的话,就是社会一个巨大的漏洞,所以在工商这块有没有弥补的空间。另外我刚才已经举例了,公安大学的教授所说的话,在公安网上追逃的过程当中,能不能工作做得再细一点。否则的话有一个疑问很有趣,为什么出现了把她拉到了内蒙,晚上11点到的内蒙,凌晨2点多就放了。怎么这三个小时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意识到了什么?纠了什么样的错?我觉得这一切都需要答案。

  主持人:刚才岩松提出一个数字,就是每年丢的身份证是一百万张,如果说一个很小比例被坏人利用的话,这也是一个非常大的数字,那么面对这样的一个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面对的这么一个问题,有没有解决之道?我们继续关注。

  (播放短片)

  解说:两张身份证给于女士带来了两个身份,一个是她本人,一个是身份证外面的犯罪嫌疑人。四年里,她也从未想过,在未知的地方、在未知人的手中,那张丢失的身份证会给他带来一场通缉、拘捕之祸。没有人能说清楚,在北京丢失的身份证,怎么漂流到了陕西汉中。于女士只记得,2006年她从老家南京来到北京工作,在餐厅吃饭时,钱包被盗,身份证和银行卡都丢了,因为钱少她没有报案,而是回南京又补办了一张。这是2006年12月30号,于女士回南京申请的临时身份证和工本费收据。新身份证很快办好,而那张丢失的身份证,不但跋涉千里,还给了于女士一个莫须有的身份,陕西汉中市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而这家公司在内蒙古兴和县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嫌金额近300万元。汉中市工商局负责人称,这家黎明汽车贸易公司在2003年注册,2008年12月,原法人代表何某带着于女士的身份证和所谓于女士的签名,将法人代表变更为于女士,而案发也正是在变更法人代表后的两个月。

  谭富平(汉中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局长):国家工商局就登记程序规定了简单八个字,就是材料齐全、形式合法,股东要签字,签字要签齐,就可以登记。

  记者:像于女士这种情况,这个签字怎么来判断真伪呢?

  谭富平:现在这块法律上是有空档的,我们也得改进。

  解说:谭局长介绍说,为了防止冒用身份证,陕西省规定新办企业,要求当年内要进行回访,但是实际操作很有难度。

  谭富平:百分之百的回访那是做不到的,现在我们抽查一共只有六七个人,每年新办企业有七八百户、上千户,高危行业可能个别回访。

  解说:就这样,一个冒用的身份证,加上一个伪造的签名,一路过关,让于女士成了所谓的犯罪嫌疑人。而类似的侵略已经在很多地方上演多次。一个丢失的身份证,让正准备结婚的王先生成了网上追逃的犯罪嫌疑人。

  王先生未婚妻:警察就说他在鞍山犯案了,3月10号,在什么旅馆丢的2100块钱和一部手机,他说就是你本人做的案。

  解说:几经周折,直到有了案发不在场的证据和受害人的辨认,警方才撤销了对王先生的网上通缉。一个丢失的身份证,让陕西的刘先生莫名其妙地多出了7张银行卡。

  小刘:我去办银行卡的时候,人家说我已经办过七张了。原来2007年我把第一代身份证丢了,紧接着我把第二代身份证办了。

  解说:一个丢失的身份证,还让广州无车一族的谢先生名下竟然登记了十辆汽车。

  谢先生:最担心就是怕这些车出事故,这些车现在的“车主”是我,如果出了事故就是找我。

  解说:谢先生调取了这十辆车的过户手续发现都是二手车。过户手续里的身份证和暂住证并不是同一个人,手续办理时他并不在场,是由不同的中介机构代办的。

  被错误通缉,被登记办卡,被催款催单,身份证被人冒用的情况离你我并不遥远。有资料显示,全国每年丢失身份证的约在100万人以上,而不少丢失的身份证都成了非法交易、违法犯罪的幌子。不容忽视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身份证丢失之后只能挂失,但不能注销,这就意味着丢失的身份证仍然可以发挥效益。千万别丢了身份证,这是很多人都听过的嘱咐,丢了银行卡可以挂失,而丢失的身份证却像是一颗不定时炸弹,不知何时就会突然引爆。

  主持人:刚才我们在短片里面看到,工商注册的时候,就八个字,被局长概括了一下,就是材料齐全、形式合法,如果这八个字完全符合。

  白岩松:对,他就是从现在的规定来说,人家也没什么责任。所以问题就出在这儿,我以为着我们不往下进步,刚才里头有一句解说词我就特感慨,说千万别别丢身份证,可是每年还100万丢身份证的,十年就千万丢了身份证了。当目前的身份证关键所扮演角色越来越重,在很多领域,你想想,从手机的应用,而且涉及到很多利益的因素里头,身份证都是有用的。由于这个事件我们回头去查过去几年当中类似,原来太多了。你想想,有一个哥们身份证丢了,被别人给用了,结果导致他也被网上追逃之后,两月内被三个地方的公安局给抓过,原来我们都不知道这件事。还有一个广东的打工妹,人家在那好好地干活、打工,却在另一个地方破获的案件当中,追逃的,她成了“匪首”,这也让人非常惊讶,每年类似这样的案件很多很多。

  主持人:我有一个问题,我不知道你怎么看,这个身份证是第一重要的证件,这么重要的一个证件,为什么丢了以后,而且有可能引发出很多的问题,为什么不可以就把它作废了,就这么简单的一个问题。

  白岩松:就像我刚才说的,为什么像银行、手机卡都可以立即解决掉它呢?因为非常的单位是公司,是一个经营的场所,他如果不能够解决这个问题,他就要迎接巨大的亏空,涉及到他自身的利益,因此,他哪怕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也要保护你的利益,否则这官司打不清。你比如说银行卡,我丢了,丢了之后无法消过去的号,被别人捡着了,爆花他的钱,请问是我给你往这卡里存钱,还是你自己去银行面临亏空。所以由于他存在巨大的经营风险,他就用已经拥有的技术迅速把它解决了,他愿意付出这个成本。

  主持人:但是相关部门的每一个人,我们作为公民,每一个人都有可能面对身份证丢了这个问题,为什么在制定相关一系列的政策的时候,不可以设身处地从自己的角度想这个问题?

  白岩松:不伤及太多他的利益,说白了,我们有关部门只是核发和相关的等等,因为这里可能也需要拥有一定的成本,我觉得这个社会接下来就要付出这样的成本,也需要给我们的有关部门增加这方面的成本去解决这里的问题。刚才我用错了一个字母,不是G,这是手机网络的概念,它有4个K的空间在第二代身份证里面,现在只用了一个K的空间,还将来陆续可以加像血型、指纹等等很多东西,这技术是一种解决的方法,我觉得还要利用我们另外一个技术,为什么不能慢慢地,或者说快一点建立起来我们的联网系统。丢掉了的话,起码通过联网之后,立即可以知道,这个人是补办过了,可惜的是于女士的身份证是2006年就丢了的。但是被别人换成了法人代表是她丢了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才发生的事情,居然没办法。这就应和了一句话,你丢掉的身份证依然是真身份证,那可不是假的,它是没被注销的,它依然可以行走于江湖。

  主持人:所以让你一说,越说越毛,再加上于女士的遭遇,这身份证平时怎么才能看好了?这我看好了,如果坏人偷走了,那一点办法没有。

  白岩松:我觉得公民不能背负这么大的压力,我们有丢身份证的自由和权利。这句话虽然看似挺难听,但是我觉得2003年公安部相关人员接受采访的时候,明确说了,任何丢失者不为丢失了之后,所出现的恶性的结果承担责任,这就说明这也是我们“权利”的一部分,但是还是劝各位看好,我觉得要用社会的进步、技术的进步改变这一现象。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