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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宣判“5·22长寿路枪击案” 三名主犯被判死刑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9
摘要:新华网 上海宣判“5·22长寿路枪击案” 三名主犯被判死刑 新华网上海12月23日电(记者 李烁)因2万元毒资起纠纷,两股黑恶势力在上海长寿路上用自制手枪相互射击,导致2死2伤,制造了震惊上海的“5·22长寿路枪击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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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宣判“5·22长寿路枪击案” 三名主犯被判死刑
 

  新华网上海12月23日电(记者 李烁)因2万元毒资起纠纷,两股黑恶势力在上海长寿路上用自制手枪相互射击,导致2死2伤,制造了震惊上海的“5·22长寿路枪击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3日对涉案的11名被告作出一审宣判,其中,判处张鸿辅、刘筱华、艾代青三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记者了解到,2009年5月22日,上海普陀区长寿路上发生一起枪击案。两伙黑恶势力由于2万元的毒资纠纷,在长寿路上持械斗殴,用自制手枪相互射击,致使斗殴人员中2人中弹身亡、2人受伤。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首先对以张鸿辅为首的一方进行宣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张鸿辅持枪打死马小玲证据确凿,故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董爽有期徒刑15年。朱占贵、曹东华、路建义、沈吉鹏四人因聚众斗殴,分别被判有期徒刑9年、5年、2年、2年。

  “5·22长寿路枪击案”中在街头火拼的另一伙人,以刘筱华为首,还包括艾代青、程英文、周宜柱、李建忠4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刘筱华构成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贩卖毒品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还判定,艾代青构成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贩卖毒品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处罚金5000元。程英文构成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运输毒品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建忠构成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贩卖毒品罪、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周宜柱构成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贩卖毒品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此外,该案被查获的枪支、弹药、毒品等予以没收。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