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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门头沟原副区长涉嫌贪腐4200余万被公诉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正义网 北京门头沟原副区长涉嫌贪腐4200余万被公诉 正义网北京12月29日电(见习记者 高鑫 通讯员 李佳)北京市门头沟区原副区长闫永喜等四人因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且涉案金额高达4200余万元。记者今日获悉,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将此案公诉至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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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门头沟原副区长涉嫌贪腐4200余万公诉
 
 
  正义网北京12月29日电(见习记者 高鑫 通讯员 李佳)北京市门头沟区原副区长闫永喜等四人因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且涉案金额高达4200余万元。记者今日获悉,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将此案公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

  同案被诉的还有北京定都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定都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毛旭东;门头沟区永定镇经济工作办公室原主任、门头沟区新城南区拆建工作办公室原负责人李昕;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原党委副书记、经济合作社原社长闫永成。

  据检察机关指控,从2006年下半年至2008年4月间,被告人闫永喜伙同李昕、毛旭东、闫永成及北京源恒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张涛(另案处理)等人,先后3次虚构拆迁补偿的事实,伪造拆迁补偿协议等合同,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580余万元。

  被告人闫永喜还利用其担任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常委、门头沟区永定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2003年10月至2007年7月间,以个人名义或伙同他人,先后多次为公司及个人提供业务帮助,并从中收受对方给予的“好处费”556万余元、索要住房3套(价值124万余元);在2006年4月,闫永喜又以永定镇政府的名义,将3000万元公款拨给毛旭东用于经营,案发前该款已全部归还。

  检察机关认为,闫永喜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毛旭东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李昕涉嫌犯贪污罪,闫永成涉嫌犯贪污罪。

  北京市一中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审理。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