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 国土部腐败窝案开审 副司长受贿70万还要拿干股 47岁的温明炬毕业于阜新矿院,2006年底被任命为国土资源部地籍司副司长。2007年4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办公室公布“二调办”组织人员,温明炬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温明炬受贿一案,正是他在“二调办”任职期间所为。 检方指控,温明炬于2006年至2009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北京世纪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某、总经理李某的请托,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过程中,为该公司承揽相关项目、减免处罚等事宜提供帮助。为此,温明炬先后4次收受董某给予的人民币共计70万元,收受北京世纪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的干股(2007年1月价值20万元),后将上述股份退回(2008年7月价值100万元)。 “我确实接受了20万的干股,但其余70万不是受贿。”温明炬在法庭上说,70万的款项中,有50万元是他借的款,其余20万元是股份的分红。 温明炬说借那50万元时,董某还是某省国土厅的工作人员,俩人不存在利益关系。他向董某写了借条。但是,2007年借款后,他并未向董某还过款,“每年还钱时,董某都不要,说不急。”然而,50万的大额借款,当时是给的现金还是转账,温明炬却说记不清了。 将于明天开庭审理的温明炬的下级、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监测与统计处处长沙志刚,涉嫌受贿1000余万元。 沙志刚今年45岁,案发前正有望升任副司长。检方指控,沙志刚于2005年6月至2010年1月间,利用担任监测与统计处处长兼“二调办”基础图件组组长的职务便利,在北京淘源科技有限公司参加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投标资格考试时泄露考试内容,并为该公司承揽相关项目等事宜提供帮助。为此,沙志刚以股份收益为名,收受该公司840余万元。此外,沙志刚还接受北京天目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请托,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过程中,为该公司违反规定承揽遥感数据及调查底图采购项目提供帮助。为表示感谢,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某按照沙志刚的要求,违反规定以高出市场价200万元的价格,将河北省的调查底图制作项目分包给沙志刚指定的北京淘源科技有限公司,沙志刚将该款非法占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