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经初步查明,2007年8月,身为怀宁县环保局总工程师、开发监督股副股长的汪利民在负责审查安庆博瑞电源有限公司(下称博瑞公司)150万套酸铅蓄电池极板项目环评报告时,不按规定履行职责,致使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该项目通过环评审查。2008年12月,汪利民在负责审查博瑞公司试生产申请时,不认真履行职责,以致该公司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不到位的情况下获准试生产。2010年4月,博瑞公司扩建电池极板项目提交了环评报告,汪利民在负责对该环评报告进行审查时,明知该环评报告弄虚作假、无法通过环评审查,仍通过伪造虚假环评审查文件的方式,帮助博瑞公司该扩建项目通过环评审批,其上述行为已涉嫌滥用职权犯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介绍,怀宁县高河镇新山社区部分儿童血铅超标事件发生后,根据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崔伟的指示精神,安庆市检察院立即成立了以副检察长吴健生为组长的办案组,迅即展开调查,同时派员参加了由安徽省环保厅和安庆市政府成立的联合调查组。安庆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市两级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调查,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收集相关证据,重点调查事件的危害程度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其他人员有无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行为。 另据了解,1月13日,安庆市人民政府通报了对此次事件负有责任的10名人员的处理情况。怀宁县县长刘飞跃对此次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怀宁县副县长曹紫权,分管环保工作不力,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此外,除汪利民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外,其余7名责任人员分别受到行政警告、行政记大过、撤职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