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热点案件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天价过路费案嫌犯移交检方 律师称诈骗罪不成立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北京晨报 天价过路费案嫌犯移交检方 律师称诈骗罪不成立 记者昨日获悉,河南天价过路费一案的嫌疑人时军锋,目前已被正式移送至检察机关,其涉嫌的罪名仍为诈骗。代理该案的北京律师王永杰分析称,诈骗罪并不成立。 受时军锋亲属委托,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王
北京晨报


天价过路费嫌犯移交检方 律师诈骗罪成立


  记者昨日获悉,河南天价过路费一案的嫌疑人时军锋,目前已被正式移送至检察机关,其涉嫌的罪名仍为诈骗。代理该案的北京律师王永杰分析称,诈骗罪并不成立

  受时军锋亲属委托,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王永杰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昨日,王永杰告诉记者,1月27日,鲁山县公安局依法安排了律师会见。

  王永杰说,他已从办案人员处核实到,该案已经由公安机关移送至检察机关,但目前还没有收到正式的批捕通知书。目前,对时军锋仍以涉嫌诈骗进行刑事侦查。另外,由于时军锋案尚未定罪,替他顶包的哥哥时建锋目前仍被羁押。

  ■律师说法

  法无规定不为罪

  王永杰分析,初步证据显示,时军锋没有诈骗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王永杰说,虽然《刑法修正案(七)》将非法提供、使用军车牌照等专用标志定为犯罪,但该修正案从2009年2月才开始实施,而时军锋的行为发生在2008年5月至2009年1月,根据“法无规定不为罪”的原则,时军锋不构成犯罪。另据介绍,检方指控时,时军锋的罪名可能会发生变化。王永杰说,他将为时军锋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