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法制日报 2011年宁夏涉黑第一案开庭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历经连续4天审判,日前结束了对马涛等19人涉黑案的一审庭审。这个以马涛为首的、盘踞在银川市达10年之久的涉黑团伙组织的种种涉罪行径,暴露在法庭庭审全程中。 持枪索债东窗事发 2009年9月15日,银川市兴庆区“领秀一居”小区门口,一名头部流血的男子被五六个男子围攻,其中一人手持猎枪,在光天化日之下,当众对面前流血不止的男子索债。 这名持枪男子就是马涛。 马涛1973年生于银川,1992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3年因赌博被治安罚款3000元。2009年9月27日,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30日被批准逮捕。 据检察机关当庭指控,2009年9月15日20时许,马涛召集周海、张嘎等4人携带管制刀具等凶器,以索债为由,将张某约到“领秀一居”门口,马涛、张嘎等人对张某进行威胁、殴打,张嘎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张某头部砍伤,马涛又指使周海等人将被害人看住,自己与马乐回到附近家中取来一把猎枪,马涛将枪管塞入张某嘴里进行威胁,在张某被迫作出还款承诺后,将其送往医院后离开。 至此,马涛涉黑团伙的猖狂恶行,受到警方的严密监视,警方随即展开抓捕。 在检察机关的案卷中,有证据显示:1998年以来,马涛纠集周海等人,建立了以马涛为首的犯罪组织。10年间,这伙人由早期松散的恶势力团伙,逐步演变为有明确层级、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经济实力不断壮大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团伙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利用发放工资福利、召开集会、“组织规约”等手段,管理维系内部关系;利用暴力手段和组织的不法影响力,以常年涉赌、替人摆平事端、充当打手、插手市场经营、暴力殴斗,甚至涉足澳门赌博业等渠道非法敛财,用于维系组织活动及购置枪支、发放工资福利、支付团伙成员医疗费用、出资化解事端等。 坐大成势以赌养黑 《法制日报》记者从检察机关获悉:2001年,为帮助魏某摆平事端,马涛带领王金东、周刚等人,在吴忠殴打杨某等人,获利10万元,由马涛分发给许明、王金东和周刚各两万元。 2004年7月,经营户林平为垄断银川市温州商城地下海鲜批发市场,与周某事先预谋寻求“黑社会”帮助。经周某介绍,林平与马涛及团伙骨干王金东、马峥嵘、周刚等人见面后,林平让马涛等人找温州商城地下海鲜批发个体经销商郑某、胡某等人强行“谈判”,提出将海鲜批发业务由林平统一经营管理。 郑某等人断然拒绝了马涛的无理要求,林平便伙同马涛等人窜至温州商城地下海鲜批发市场,扬言“海鲜城的经营商以后都听林平的,谁敢不从,后果自己考虑”,并将经销商胡某兄弟二人打伤。 不仅如此,马涛团伙还常年涉赌,以赌养黑。证据表明:2000年至2006年间,马涛等人在银川市及周边进行赌博,放高利贷敛财。2006年后,以马涛为首的犯罪组织,又将目光转移到澳门赌博业,为银川赌客赴澳赌博提供资金,通过“抽取红利”、“洗码”等手段攫取钱财。 涉罪九项择日宣判 2011年2月22日,马涛、周刚、王金东、周海等19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罪一案,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9名被告人分别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窝藏罪、抽逃出资罪、诬告陷害罪等罪名。 庭审4天里,控辩双方对指控马涛等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行发表了起诉意见和辩护意见,公诉人与辩护人争议的焦点主要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定性上。 2月25日晚9时,经过连续4天的审判,银川中院在审理结束后宣布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