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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案庭审实录(5)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华龙网 李庄案庭审实录(5) 华龙网4月19日17时讯 (数字记者 张一叶 阙影 庞可)检方举示第四组证据后,李庄与辩方律师先后进行质证。辩方律师对部分证人资格及取证地点提出质疑,并对侦查机关在侦查终结后取证的时间提出意见,认为此部分证据无效。 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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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案庭审实录(5)

    华龙网4月19日17时讯 (数字记者 张一叶 阙影 庞可)检方举示第四组证据后,李庄与辩方律师先后进行质证。辩方律师对部分证人资格及取证地点提出质疑,并对侦查机关在侦查终结后取证的时间提出意见,认为此部分证据无效。 对此,公诉人首先表示,对于本组证据辩方对搜集程序没有提出异议,所以证据本身的集取没有问题。按法律规定,在本组证据取证过程中,取证地点在证人的建议下,选择在某些正式场合,并无不妥。
    此外,对于辩方提出的俞明、张勤两位律师证言,是在侦查机关在侦查终结后才取证,所以无效。公诉方答辩,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补充取证的时间只要是在刑事诉讼过程当中,就不违反法律规定。

 

      华龙网4月19日17时37分讯(数字记者 张一叶 阙影 庞可)检方将第五组和六组证据一并举示,第五组证据包括三方还款协议、特快专递单、出庭通知书、庭审笔录、证人周恩奇的证言等,证实李庄为帮助孟英逃脱罪责,通知徐丽军等出庭作证,改变证言。检方举示的第六组证据,包括上海徐汇区法院审理孟英挪用资金案时的法院刑事判决书等,证明孟英挪用资金的犯罪事实已经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
      所有举示书证已当庭交被告及其辩护人当庭辨认和查阅。

 

    华龙网4月19日21时5分讯 (数字记者 张一叶、庞可、阙影)公诉方举证完毕后,辩护律师开始举证,还是围绕徐丽军那100万是投资还是借款这个整个庭审中的核心问题,辩护律师举示了证据。
    辩护律师举示了金汤城沐浴公司的工商登记执照复印件、录音资料等证据。公诉人质证认为,辩护人举示的证据与案件没有关联性。21点02分,控辩双方表示证据举示完毕。法庭宣布休庭,明天上午9点半再次开庭审理。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