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16日上午,音乐人高晓松被北京交管部门依法作出吊销驾驶证的处罚,按照法律规定,他在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驾照。由于高晓松在被查获时存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车”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同时对他处以1000元罚款。 16日上午,仍留着标志性的长发、身穿橘黄色印有“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马甲、戴着手铐的高晓松被法警带进东城区法院。见到守候在这里的大批记者,高晓松面无表情。 交警按照法定程序,向高晓松宣读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你于今年5月9日22时25分,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经检测,你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3.04毫克,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北京交管部门在宣布依法吊销高晓松驾驶证的同时,还告知他,按照最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的当事人,在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由于被查获时高晓松存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车”的违法行为,北京交管部门同时对他做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在宣读完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民警告知高晓松,如不服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或者东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民警告诉记者,根据行政处罚程序,侦办机关必须当面向嫌疑人宣读行政处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醉驾当事人有权在被查处后的三日内对吊销驾照的处罚申请听证。因高晓松未提出听证的申请,交管部门在申请期满后对高晓松进行了行政处罚。 目前,高晓松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经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是法院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