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4月17日电(记者黄安琪)财产合计超过500万元却不肯偿还借款人民币112万元及相应利息,并隐匿高档轿车以阻碍法院进行司法拍卖,4月17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当庭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王顺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据了解,王顺珺本是虹口区法院一起民事案件的被执行人,2009年1月虹口区法院判决她返还原告借款人民币112万元及相应利息。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她不仅逃避履行,更涉嫌构成拒执犯罪。 经法院查明,王顺珺名下拥有位于北京西路355弄1号902室高档住宅1套以及保时捷S牌跑车和宝马7200AA高档轿车各1辆,房产、车辆合计价值在500万元以上。法院随即对上述房产和车辆进行了权籍查封。 王顺珺发现财产被查封后,主动向法院承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但请求给予一定时间。但在法院限定履行的期限内,王顺珺不但不主动履行,反而销声匿迹,并将其父母户口迁入北京西路房屋内,并找来其祖母搬入该处,还将已被法院在公安车管所查封的两辆高档轿车隐匿起来,企图阻碍法院进行司法拍卖。根据中国《刑法》规定,王顺珺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拒执犯罪。 2012年1月30日,在公安机关的严密布控和追捕下,王顺珺被抓获,警方发现其随身携带30万余元现金和4万余元美元。2012年2月13日,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将其逮捕,4月5日虹口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自去年10月专项执行活动以来,上海法院共对12006名被执行人进行网上曝光,并对其中的1011人实施网上追查。此外,法院还对1088人次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1196人次实施限制出境,对464人次实施司法拘留,对5名拒不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