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9点整,头发花白的谢亚龙在两名法警的带领下走进法庭,表情平静,开始了长达十几个小时的庭审。在整个庭审过程中,针对公诉人和辩护人提出的问题,谢亚龙始终冷静、平稳地对答,对于每份证据材料都细致阅读,不忽略任何一个细节。
吴明亮
4月24日,在丹东市中级法院门外,押送谢亚龙的车辆抵达。新华社记者李钢摄
本报丹东4月24日电(吴明亮)今天上午9时,中国足坛第二批反腐案在辽宁省丹东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原主任、中国足协原副主席谢亚龙被检察机关指控涉嫌受贿罪,共计12项犯罪事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72.78万元。庭审持续到今晚9点12分结束。 今天上午,丹东飘起阵阵小雨,来自全国各地的新闻媒体和球迷围在丹东市中级法院门口,等待这一足坛“世纪审判”。他们紧盯着即将到来的谢亚龙和蔚少辉的囚车,生怕漏掉了这一“历史时刻”的一分一秒。 8点钟左右,两辆警车相继在闪光灯的围堵下驶进丹东市中级法院。随后,谢亚龙的辩护律师金晓光、陈刚也走进法院。 9点整,头发花白的谢亚龙在两名法警的带领下走进法庭,表情平静,开始了长达十几个小时的庭审。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针对公诉人和辩护人提出的问题,谢亚龙始终冷静、平稳地对答,对于每份证据材料都细致阅读,不忽略任何一个细节。他多次声称自己重视足球比赛的公平,并将多次收受钱物的行为表述成“礼尚往来”、“奖金”:“我和某某是多年的朋友,给我的钱只是因为我妻子生病,他来探望”、“某某给我的钱只是年底分红的奖金,我并没有给予他什么帮助”、“我和某某认识多年,我也曾给过他价值不菲的纪念品”…… 对于谢亚龙受贿案,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1998年至2008年6月,谢亚龙利用担任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群众体育司司长、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和受国家体育总局委派担任中国足球协会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全民健身器材采购、国足教练任用、球队晋级、裁判员推荐、比赛场地安排、足球企业的经营、改制等方面牟取利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172.78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谢亚龙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天,国家男子足球队原领队蔚少辉涉嫌受贿一案也在丹东市中级法院开庭。据检察机关指控,蔚少辉于1995年至2010年间,利用担任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开发部副主任、比赛总协调、比赛监督、国家男子足球队领队等职务的便利,帮他人在承办、协调组织商业比赛、俱乐部甲级联赛比赛、聘用国家队管理人员等方面牟取利益;利用国家男子足球队领队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北京体育大学中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体育考试中牟取不正当利益,共计15项犯罪事实,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合计123.65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蔚少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对上述两案都没有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