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 14日,“合肥少女被毁容案”中被害人周岩的家人向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递交了一份材料,申请检察院对案件的一审判决提起抗诉。 昨日记者获悉,检方已于日前决定不抗诉。律师王亚林建议周岩家人服从这一决定。 本月10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陶某某获刑12年零1个月。 “检方已经作出了不抗诉的决定,理由是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量刑适当。 ”昨日,周岩的代理律师王亚林透露。 对于检方的这一决定,周岩的小姨李云告诉记者,他们还没做好下一步打算,“心里不服气,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 对此,王亚林建议周岩家人服从不抗诉决定。其表示,该案刑事部分法定程序已经结束,考虑案件总要有个结果,建议受害人服从检方决定,下一步打算是于8月份以后,对该案件的民事部分另行起诉。(记者 苏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