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热点案件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广西南宁“南湖碎尸案”案犯一审被判死刑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新华网 5月28日,曾一度震惊广西南宁市的“南湖碎尸案”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案犯林俊一审被判死刑。 林俊1987年出生于广西北海市,中专毕业。案发前,林俊是南宁一家药店的医药代表。他与死者周某既是校友又是同事。 法院审理查明,林俊因怀疑周某(女
新华网


  5月28日,曾一度震惊广西南宁市的“南湖碎尸案”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案犯林俊一审被判死刑

  林俊1987年出生于广西北海市,中专毕业。案发前,林俊是南宁一家药店的医药代表。他与死者周某既是校友又是同事。

  法院审理查明,林俊因怀疑周某(女,24岁)在同事、朋友中说其坏话而怀恨在心。2011年10月3日晚11时许,林俊来到南宁市青秀区长堽村西路五巷的出租房处,在出租房内与周某发生争执推搡,林俊用双手猛扼周某颈部,并将周某头部撞击地板,致周死亡。随后,林俊用菜刀对周某的尸体进行肢解,然后乘坐出租车到达南湖公园,分别将尸块抛弃在南湖公园绿化带及南湖水面。经检验,被害人周某系被扼颈窒息及机械性暴力致严重颅脑损伤联合致死,属于他杀。

  林俊为了不让人起疑心,在2011年10月3日晚杀害周某后,于10月4日凌晨1时39分利用周某的手机,发给周某亲戚信息:表哥,明天一早我就和我男人去外省了,我辞掉了工作,你和我家人讲一声,我不敢和他们说。我不用这个号码的,过年之前我会回家。
 

  法院一审判决,林俊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赔偿受害方人民币20921元。 (刘晓莉)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