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盐城6月7日电(唐修荣 谷华)本是和睦幸福的一家人,却因为丈夫开车不慎,下坡时颠簸把妻子摔倒地上,经抢救无效死亡。6日,年近70岁的陈某某老泪纵横站在江苏建湖县法院被告席上,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2011年8月1日早晨,陈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带着妻子王某某和孙子、孙女回乡下,行至一个大桥下坡路段时,由于路面不平,确认安全不够,致乘坐在车上的王某某倒地受伤。陈某某当即打了110和120,然而妻子伤情太重,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还在痛苦之中的陈某某却接到公安通知,要求其前去接受谈话,他这才知道自己还触犯了刑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事故发生后,被告人陈某某报警并在现场等待处理,可以从轻处罚。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