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 昨日,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明日,省高院将在武汉市中院开庭二审武汉建行网点爆炸案主犯王海剑及从犯王伟、王安安。 5月1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主犯王海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从犯王伟、王安安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年。 5月21日,王海剑向市中院提交上诉书,并转交省高院。王海剑代理律师胡延美说,希望法庭能结合王海剑的心智、归案后认罪服法等表现,认定王海剑有从轻情节。同时,坚持认为王海剑没有杀人动机,也没有抢走银行的钱财,判决偏重。另两名被告人王伟、王安安也分别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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