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 【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因查询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受阻,北京律师李刚近日向国家工商总局提起行政复议。目前,该复议已被工商总局受理。 2012年3月,基于办理太原市中级法院强制执行案件的需要,李刚向山西省工商局申请查询被执行人投资企业的信息,却遭拒绝。后者称,根据当前规定和相关政策,律师需持立案证明才能查询企业工商登记信息。 3月30日,李刚向山西省工商局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公开相关信息。虽然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最晚应当于2012年4月30日进行答复,但截至2012年6月,山西省工商局并未给予任何答复。于是,李刚向国家工商总局提起行政复议,要求公开相关信息。 6月20日,该行政复议申请书被工商总局正式受理。 事实上,上述情况不止限于山西。据财新记者了解,今年3月开始,针对企业工商登记信息的查询范围和条件,全国各地工商部门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收紧。 如5月21日,北京市工商局就正式抬高了企业工商信息查询门槛。根据其新规定,律师如果没有立案证明原件,将无法查询企业登记档案材料。 李刚律师告诉财新记者,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可以向山西省政府或国家工商总局提起行政复议。考虑到这一情况在全国已属普遍,为维护案件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化,特向工商总局申请复议。 数位从事非诉业务的律师都曾告诉记者:工商信息查询收紧后,为律师的尽职调查带来很多麻烦。并购、上市等非诉业务,今后都要承担更高的交易成本。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涌也认为,公司登记信息对外公示,是《公司法》的一个基本原则,主要是为了保障交易安全。很多查询都是发生在公司交易过程中,为了核实交易对象是否具有合法的资格、是否真实存在等。如果以“法院立案”作为限制,就将工商查询局限在了诉讼状态,使得《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形同虚设。 此前,据上海市工商局工作人员透露,工商信息查询的收紧是总局的要求。另据李刚介绍,山西省工商局的相关人员也曾告诉他,收紧是来自高层指示。 根据工商总局的行政复议受理通知,该局将于8月19前做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的将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目前,申请人李刚律师尚未得到来自山西工商局或国家工商总局的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