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早报 法院认定“达芬奇”通过夸大性宣传进行诱导 □通讯员 姚高峰 本报记者 陈洋根 “达芬奇”售假被央视曝光之后,风波持续了近一年时间。因为“达芬奇”拒绝退货,众多感觉被骗的消费者陆续向全国各地法院提起诉讼,但一直没有判例公开。 昨天,杭州拱墅区法院宣布,该院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后,对消费者魏先生状告“达芬奇”欺诈,要求对方退还300多万元货款,并赔偿损失70万元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达芬奇”退还魏先生货款总计人民币323多万元,并驳回了魏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 起诉“达芬奇”欺诈 要求退款并赔偿70万元 魏先生今年49岁,对于其个人身份,法院及代理律师都没有透露。不过,记者从代理律师徐涛手中获得的代理词显示,“达芬奇”曾一度答应给魏先生退款,当魏先生从加拿大飞回国内时,杭州达芬奇贸易有限公司又表示拒绝。 魏先生是以虚假宣传和欺诈为由起诉“达芬奇”的。2011年5月4日,他向达芬奇公司购买家具,当时销售员一再保证卡布丽缇家具百分百都是意大利生产,系原装进口。于是,魏先生签下销售协议,共花290.866万元。 魏先生说,到了5月31日,双方再次签订协议,他又购买了一些卡布丽缇家具,付了32.6189万元。 根据魏先生的要求,达芬奇公司对家具的购买及摆放位置进行了设计,并提供了设计方案。魏先生分4次向达芬奇公司支付货款共计323.4849万元。到起诉之前,魏先生尚无收到货品。 央视曝光之后,魏先生认为被告存在虚假宣传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在与自己签订《销售协议》时,涉嫌欺诈,故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撤销销售协议,责令退还货款323.4849万元,并赔偿损失70万元,承担诉讼费。 “达芬奇”坚称没造假 否认误导消费者 中伦律师事务所是国内最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该所北京总部和上海分所两位律师为“达芬奇”代理出庭。 杭州达芬奇贸易有限公司针对魏先生的诉求,作出五点答辩意见,并要求法院驳回魏先生所有诉请。 该公司认为,公司销售的全部“卡布丽缇”家具均系在意大利制造,并原装进口至中国,从未就此作虚假宣传以及误导消费者。 并且从未向原告宣称或承诺过“卡布丽缇”家具的原材料是白杨荆棘根。在未到《销售协议》定下的交货期,魏先生单方臆测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缺乏事实依据。 法庭上,魏先生一方出示了“达芬奇”公开宣传资料,以及央视的曝光录像,还有就是广州和上海等地工商部门对“达芬奇”的查处情况,以及“造假门”发生后,“达芬奇”致顾客的一封公开信,公开信里承认,在以往的销售和宣传活动中以及官方网站上,广告宣传用语不符合中国法律规定,并且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标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之外,同时还存在员工在销售过程中混淆了产品宣传资料,向消费者提供不准确、不全面的信息。 对此,“达芬奇”一方表示,魏先生的代理律师提供的基本是媒体的报道,而媒体的报道是不能用作认定事实的最终依据,而且他们没有造假,也没有误导和欺诈消费者。 法院认定“达芬奇”误导性广告宣传 昨天上午,拱墅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魏先生与被告杭州达芬奇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并当庭作出判决。 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通过长期地夸大性、误导性广告宣传诱导原告对其品牌形象作出错误认识,从而使原告作出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消费决定。 判决如下,撤销双方签订的协议,并由被告返还魏先生货款总计人民币3234849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驳回原告魏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 据徐涛透露,法庭上“达芬奇”的代理律师曾提出给魏先生一定的折扣,但终于双方分歧较大,协商调解失败。 记者昨天联系上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汪洋律师,他称,未收到法院书面判决以及得到“达芬奇”的授权之前,不会对此案的判决结果以及是否上诉发表意见。 魏先生是在央视曝光之后,于去年8月10日之前通过律师向拱墅区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在此前后包括广州、上海等有消费者个人,但大多消费者是“抱团”起诉“达芬奇”,并要求“达芬奇”退一赔一,有的集体索赔金额高达4000万元。 但除杭州拱墅法院昨日判决之外,暂时查不到其他法院公开判决消费者向“达芬奇”索赔的案例。 ■事件回放 2011年7月10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播出《达芬奇天价家具“洋品牌”身份被指造假》。 据了解达芬奇公司销售的这些天价家具,并不像它们宣称的那样是100%意大利生产的,所用的原料也不是达芬奇公司宣称的名贵实木白杨荆棘根,而是高分子树脂材料、大芯板和密度板。 经过检测,消费者购买的达芬奇家具甚至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达芬奇家具方面随后通过微博表示,达芬奇在国内销售的意大利品牌家具,均为在意大利生产并原装进口至国内。达芬奇家具后来还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其在国内的运营以及销售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