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上海7月17日电 (记者 陈静)石雕作品“薪火传承”在世博会华人艺术展览获得三等奖,送展者樊先生拒不返还石雕作品给作者潘先生。为此,潘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樊先生返还作品。 上海市一中院今日披露,该院新近认定潘先生系“薪火传承”作品的创作者,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支持了潘先生的诉请。 潘先生与樊先生经朋友介绍相识。2010年3月,潘先生将自己创作的“薪火传承”雕塑作品交给樊先生。之后,该作品在世博会华人艺术展览上获奖。世博会结束后,因樊先生迟迟不归还石雕作品,潘先生多次催讨。2011年9月,樊先生携带该石雕作品到潘先生老家住处,向其索要辛苦费人民币7万元,遭潘先生拒绝。樊先生亦拒绝归还石雕作品。于是,潘先生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樊先生返还“薪火传承”石雕作品。 一审法院认为,潘先生作为石雕作品的创作者,要求樊先生归还石雕作品之诉讼请求,合法有据,遂判决支持潘先生的诉请。樊先生不服,提出上诉,称作品已被转卖他人,无法予以返还。潘先生则辩称,其将作品在火车站出卖不符合常理。 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潘先生系作品“薪火传承”的创作者,自作品完成之时起获得该作品的所有权,樊先生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善意取得”。樊先生另主张该作品已被交易,无法返还,难予采信。法院遂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