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 案件追踪 本报记者王 斌 本报实习生 蒲晓磊 韩国当地时间8月23日下午,韩国海警被刺案二审第三次开庭在韩国首尔高等法院进行。庭审刚刚结束,《法制日报》记者即通过电话联系上赴韩国为程大伟进行辩护的北京律师胡献旁。 仍在韩国的胡献旁向《法制日报》记者披露了此次赴韩的最新进展情况:关于程大伟要求将胡献旁的身份从辅助人的受托人变为他的直接辩护人的申请,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当庭予以驳回,并决定在9月13日对此案件结果进行宣判。 根据韩国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胡献旁申请法院对于他在庭审阶段的口头辩护限制情况予以放宽,为程大伟案件进行自由、充分辩护,享有与韩国律师同等的口头辩护权利,并且已经在8月5日通过我国有关部门将申请书递交到韩国首尔高等法院。 但是,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当庭驳回了胡献旁律师的口头辩护请求,理由是韩国法律不允许。胡献旁认为:“韩国法律规定了嫌疑人的妻子可以作为辅助人参加诉讼,韩国法律没有禁止辅助人的受托人参加诉讼。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允许的。这是一个基本的法律原则,我认为首尔高等法院限制我参加庭审口头辩护,是对该法律原则的违背。”但首尔高等法院接受胡献旁提供的书面辩护意见。 此外,针对胡献旁在第一次辩护时提出的适用法律不当、判决依据不足、罪名认定错误、错误量刑、建议轻判5点辩护意见,韩国检察院在庭上进行了反驳,仍然要求判处程大伟死刑。 虽然首尔高等法院拒绝胡献旁当庭发表口头辩护意见,但要求胡献旁在庭审后就检方对胡献旁的5点辩护意见的反驳再进行书面陈述,同时就他参加的3次庭审情况与他的辩护意见一起写出总结,拟出中韩两种语言的总结书,在9月1日之前上交到韩国首尔高等法院。 据悉,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将在9月13日对案件进行宣判。在实行三审制度的韩国,如果程大伟对案件判决不服,必须在7天之内进行上告,因此,一旦此次宣判出现了不利后果,胡献旁将在宣判后的7天留在韩国,全力帮助程大伟继续上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