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 近几年,饲养宠物风愈演愈烈,家住梅州市蕉岭的丘某将一条蟒蛇作为宠物饲养,养了六年之后将其宰杀,却不知这一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近日,蕉岭县法院审以非法猎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丘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期两年,并处罚罚金5000元。 今年7月26日下午,蕉岭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巡查到一家香烛店门前时,发现有人正在宰杀一条棕褐色大蛇,经查问后发现,杀蛇的丘某属于无合法手续宰杀野生动物,便将已被杀死的大蛇没收,并把丘某带回调查。 原来,这条大蛇是丘某6年前经朋友介绍从别人手中花300元买来的,当时约8斤多重。丘某把蛇养在一个柜子里,每天喂蟾蜍、老鼠、鸡屁股等食物,一周给它洗一次澡。“如果你不会弄疼它,一般不会咬人”。就这样,丘某饲养了蟒蛇6年,蛇长到2.76米长,重20斤。今年他做了父亲,怕蟒蛇会伤害到小孩,便想把蟒蛇宰了。但没有想到被公安局森林分局的民警逮个正着。 经野生动物物种鉴定技术人员鉴定,证实被杀的蛇为蟒蛇,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不知道这是一级保护动物,这样做是非法的,如果知道我也不会这么做。”丘某后悔地说。(记者 蔡胜龙 通讯员 黄义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