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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信宜紫金矿业溃坝民事索赔系列案审理纪实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人民法院报 图为该案堆积如山的证据材料。 图为9月12日各方签署调解协议。本版图片均为李迪摄 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 ——广东信宜紫金矿业溃坝民事索赔系列案审理纪实 □ 林劲标 谢高鹏 杨洪波 邹辉球 1.8万余名灾民,2500余件案件,3.4亿元诉讼标的额,错
人民法院报


  图为该案堆积如山的证据材料。

  图为9月12日各方签署调解协议。本版图片均为李迪摄

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
——广东信宜紫金矿业溃坝民事索赔系列案审理纪实


□ 林劲标 谢高鹏 杨洪波 邹辉球

 1.8万余名灾民,2500余件案件,3.4亿元诉讼标的额,错综复杂的内外关系,这一切放在了一个年收案仅3000件上下的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审理!在种种“压不垮才怪”的质疑声中,信宜法院硬是“挺”过来了!该系列案件得到了“一揽子”调解,1.8万余名灾民全部足额拿到了赔偿款。

  经历过的人都明白:这,是一场世纪大审判,也是我国灾难性事件引发大规模纠纷进入司法途径的首个案例,具有史无前例的标本意义。

  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作出批示:“案子调解得非常漂亮,省委、省政府十分满意。”广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朱明国批示认为,“9·21”是一个特别的案例,该案审理结果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也为今后类似案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永远无法弭平的伤痛

  2012年10月17日,信宜法院法官张银清一路走来,不断地跟灾民打着招呼。他已记不清自己在灾区走破了多少双鞋,自从发生溃坝事件以来,大部分的时间他都和灾民在一起。

  “补偿款最迟这个星期就到。”知道张银清到了,灾民李文荣忙着泡茶。李文荣家的小洋楼已初具规模,拿到赔偿款就该内部装修了,张银清好像自个儿家一样介绍着,“这是法院对口援助的22家灾民户之一”。

  大厅墙上,三大幅黑白肖像照片十分扎眼。照片里,李文荣的妻子、女儿和外孙的笑容都定格在两年前的那场溃坝事故中。那天,是所有信宜市钱排镇民众心中永远无法弭平的伤痛。

  2010年9月21日,台风“凡亚比”不期而至。台风肆虐,暴雨如注,猛烈程度超过想象。雨水不断汇集,形成洪水,开始冲刷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宜紫金矿业)位于钱排镇的锡矿高旗岭尾矿库大坝。据专家介绍,矿区的大坝下部一般为沙石,具有一定过滤功能,为了防洪,坝区内会有排洪口。

  然而,由于对灾害严重程度预测不足,尾矿库没有按规定全部打开排水井进水口的挡板,严重影响了尾矿库初期调洪能力,造成超蓄而降低尾矿库防洪标准。“漫顶必溃坝”,这是规律。果然,坝体被冲垮,洪水瞬间吞噬了位于大坝下方的达垌村。

  “太可怕了,喊快跑都来不及了!”据灾民刘贻富回忆。更为严重的是,洪水沿着钱排河飞泻而下,冲到下游的石花地水电站。根据事后调查,石花地水电站擅自加高了坝体,导致其拦河坝再次溃坝,洪水裹挟着泥石带着因阻塞产生的加速度直冲向了双合村。沿河岸30多公里面积内的村庄全部受灾。其中,达垌村和双合村共有22名村民在事故中死亡,房屋全倒户532户,受损户815户,涉及灾民2万多人、企业30多家。

  蜿蜒的钱排河两岸,昔日稻田错落有致、绿树连片成荫的景象一夜消失不复返。受灾后,灾区满目疮痍,灾民流离失所。广东省委、省政府组成专家组形成的调查报告认为,超设计标准强降雨是该起溃坝事故发生的诱因,排水井施工过程中擅自抬高进水口标高、矿山企业尾矿库运行管理不规范,是导致洪水漫顶、尾矿库溃坝的直接原因。调查认定,信宜紫金矿业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复产重建成为了灾区工作的重中之重。之后,对另一个问题的争论却越来越激烈。那就是,该如何索赔?要不要通过法律途径?这对于信宜市委、市政府来说,是个令人头痛的大难题。

  “确定走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是我们市委、市政府经反复研究的慎重决定。”信宜市委副书记张火炎告诉笔者。

  灾情发生后,矛盾的焦点全部集中在信宜紫金矿业上。“如果不采取行动,无法向灾民交代。”2010年10月9日,信宜市政府一纸诉状将信宜紫金矿业和信宜市宝源矿业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950万元。法院连夜赶赴福建厦门、龙岩等地,查封了信宜紫金矿业有关的账户,冻结了机器设备和厂房等。

  “不等不靠。”张火炎告诉笔者,政府主要抓两方面工作,一是灾后复产重建,二是有序推进诉讼索赔。在灾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茂名市、信宜市两级政府聘请了30多名律师组成律师团,前往灾区挨家逐户进行财产损失的证据固定工作,第三方物价评估中心等鉴定机构及时对有关的损失进行了鉴定。

  事故调查报告结论公布后,紫金集团宣布向灾区捐赠5000万元用于解决灾民生活和复产重建。“这是救火钱,如果这5000万元过年后才来,政府都可能给拆了。”临危受命担任钱排镇党委书记的梁志毅说,这笔捐款暂时解决了部分灾民生活和重建的“燃眉”问题,但是巨额的财产损失如何索要,成为了摆在灾民和政府面前的一道共同难题:紫金矿业是全国性企业巨头,而信宜市作为茂名市下辖的县级市,协调优势并不明显。

  重压下的法院与法官

  2010年11月23日,数百名灾民涌向了信宜市政府,他们希望要一个明确的答复。如果没有,他们要走法律途径。

  “我们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大规模纠纷由人民法院来解决并不现实,也没有先例。”信宜法院院长梁旭有对于接下来的诉讼案件的审理难度有所估计,但却没想到会那么艰难险重,“一旦受理了这批案件,那么所有的压力都将转移到法院身上。但法院不能拒绝裁判,受理这批案件没有退路。”

  由于钱排镇位于距离信宜市区大约50多公里的山区,沿途山路崎岖,村民起诉非常不方便。为了不影响灾后重建,法院决定全部实行上门立案。梁旭有开始带领10名法官组成4个工作组进驻到钱排镇灾区8个村委会118个自然村。

  “法院5辆面包车把复印机、打印机和电脑搬来我们镇政府,市委也派了2辆中巴车。”梁志毅介绍,加上政府和律师团的人员,那时共有8个工作组同时开工,当地旅馆全部爆满。截至2011年3月,法院先后对2500余件案件进行了立案。

  立案后,法院第一时间从全院抽调了15名法官和10名专职书记员组成专案组开展工作,在外围进行辅助的干警多达70余名。

  “我在法院干了27年,非常佩服信宜法院受理这批案件的勇气。”曾在福建某基层法院任副院长、现任紫金集团总裁办公室副主任的陈亮金并不看好纠纷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的确,难度比陈亮金说得还要大,甚至连诉讼主体的确定都十分困难。首先是被告的主体不断增加,原告律师团先是把紫金集团追加为本案被告,试图进行法人人格否定。紧接着,被告又先后申请追加了涉案尾矿库和水电站等的设计、施工、监理和管理等单位。最多时被告达28名。

  事实上,原告方也存在主体问题。原告律师团是以农户为单位进行起诉,而法院审查则认为,应当将全部原告都追加进来。这意味着,1.8万名灾民要重新收集证据。

  “每增加一个当事人,工作量都要几十倍的增长。但程序一旦有瑕疵,那么之前的一切努力都将白费。”法院先后组织20名法官深入灾区和钱排镇,与政府一起,用一个月的时间硬是把所有的原告都追加齐了。

  “那时候的诉讼材料计算单位都是论吨计,每次都是一卡车一卡车地拉走。”专案组审判长、信宜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黄培海说道。

  艰难庭审和激烈交锋

  “2500多件案件,怎么开庭?如果一件一件开,恐怕三年也开不完。”原告的律师团成员李静回忆说,“庭审考验着法院和法官的智慧。”

  证据材料将近10吨,从地板一直堆到了天花板,要在法庭上一份一份地出示和质证显然不现实。“能否将证据进行归类,先由各方当事人提出书面的质证意见,然后法院再将这些意见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交换,并再次质证、辩证。”梁旭有认为,做好证据的庭前交换和质证工作是打赢这场战役的关键一步。

  通过充分的七八次的往返质证工作,证据也被进行了分类:一类是各方都没有异议的证据;另一类就是有争议的证据。对于无争议的部分,法庭将只简单宣读证据名称;而对于有争议的部分,则在法庭上逐一出示,但双方当事人只阐述新的意见。

  为了顺利进行庭审,法院采取了“分批审理、集中庭审、集中举证、个案结合”的方式。按照先人身后财产的审理原则,结合法律关系的相似程度,全部案件分为三批:第一批是地处尾矿库下方的达垌村5名死者的5件案件;第二批是加入石花地水电站因素的,涉及双合村17名死者的15件案件;剩下的则是有关公共财产和灾民个人财产损失的部分,合计2477件。“所有批次的案件都进行合并审理,庭审先对通用证据进行评议,然后再对个案不同的证据分别进行质证。”黄培海介绍说。

  三批案件开庭的时间合计长达84天,时间跨度从2011年7月11日开始到2012年4月19日结束。双方都聘请了超强的律师阵容,多达60多名,可以容纳200多人的法庭常常被挤得水泄不通。尤其是第三批2477件案件,涉及灾民很多,法院每天把需要开庭的灾民名单发给钱排镇政府,由政府组织灾民前往法院。

  “整个庭审冗长、艰辛,尽管法官、律师、当事人都很疲惫,但都很坚持和配合。”梁旭有介绍,庭审交锋更为激烈。原告律师常常站在灾民立场,指责被告方面不负责任。紫金集团对调查结论的性质提出了质疑,认为其不符合诉讼法上鉴定结论的要求,并提出不可抗力、石花地水电站等介入因素的过错问题以及诉讼请求中存在数据不实等问题。

  为了证明主张,紫金集团前后向法庭递交了多份专家意见书,涵盖了是否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溃坝事件的责任分担、调查报告的性质等全部庭审焦点,论证结果与原告主张针锋相对。这些专家名单里包括了江平、王家福、高铭瑄、陈兴良等当今赫赫有名的法学家。

  调解才是最好的出路

  案件一旦进入诉讼,因程序而耗费的时间就是横跨在各方面前一道无法逾越的坎。

  2011年7月的第一次庭审后,被告先后追加当事人、提起级别管辖权异议,导致庭审一再拖延。诉讼各方逐渐没了耐心。

  2011年9月21日是事故发生的一周年,灾区里开始挂满了各种发泄情绪的标语。信宜市委书记黄玉华与梁旭有连夜进驻到了重灾区,分别跟村干部、党员代表、灾民代表等谈话,解释法律程序,嗓子都快说哑了。

  “发生这么大的事,的确不容易啊!”一位老伯在一次大会后紧紧抓着梁旭有的手,这给了他很大的力量。

  “谁也拖不起,谁也不愿往前迈一步。”从第一次庭审开始,信宜紫金矿业总经理陈小宁就亲自参加庭审,他代表公司提出了要求调解的强烈愿望。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原告方并不情愿,他们希望由法院来判决这些案件。专案组形成了共识:先把案件的事实全部查清了,诉求摊开了,再调解。

  果然,第一批和第二批涉及到22名死者的案件很快得到了调解。“人都没有了,再争论谁的责任没有意义。”被告方拿出了很大诚意,按照诉讼请求全部足额赔偿。

  最大的争议也是全案最难的地方就是第三批2477件财产案件的赔偿问题。双方的谈判缺乏一个统一的基数,案件一直处于僵持状态。调解的难度还在于紫金集团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其每一个决策都必须经过股东会的同意,每一个让步都必须经过事先的授权。
 “我们一直希望是‘一揽子’来调解,让我们企业一个个去直接面对灾民不现实”,陈小宁说道,但党委、政府的态度一直不明晰。“那么多灾民,即便是选举出灾民代表,也无法直接与企业对话,只能由政府出面来代表灾民统一谈”,专案组认为,必须说服党委、政府出面。

  “只有调解才能避免把案件拖入一个漫长的诉讼期。”梁旭有分析,不调解,案件就没有出路。为了取得支持,信宜法院逐级上报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省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汇报了“一揽子”调解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得到了广东省主要领导的肯定批示,推动了各方走向谈判台。

  今年7月20日,紫金集团董事长陈景河亲自带队到茂名,成为开启双方调解谈判的新起点。

  陈景河的态度很明确:一是实事求是,该赔的要赔;二是抓紧赔,在事故结束两周年前完成;三是往后企业相关的工作,政府与企业还是要相互配合的。

  会议结束后,信宜市委成立了以张火炎副书记为组长,紫金方面成立了以紫金集团西南分公司副总裁朱再平为组长,法院则成立以梁旭有为组长、黄培海为副组长的三个协调小组。

  没日没夜的连续谈判

  谈判过程异常艰难,“双方正式面谈的次数不下七八次,而私下的小型调解会超过了100多场”,陈亮金全程参与了调解,调解不分假日、没日没夜地进行。

  法院白天跟党委、政府谈,谈完之后转头又联系企业接着谈,交替进行。7月25日,双方举行第一次正式谈判。钱排镇政府代表灾民提出要求按照评估数1.95亿元来赔偿灾民损失并给付5000万元的善后和重建经费,两项合计2.45亿元;信宜市法制局局长陈海清则代表市政府对公路、河堤、学校、农田等公共财产的损失,提出1.6亿元的索赔要求(包括已起诉的1950万元)。这样,党委、政府方面的索赔数额达4亿余元。

  紫金方面无法接受这么高的索赔数额,他们提出全部损失给付8000万元。由于数额差距太大,双方没有谈成。但黄培海却觉得这次谈判非常重要,且成果很多,达成一个重要的共识:无论起诉与否,不管个人还是公共损失,都在“一揽子”框架内解决。

  第二次,正式谈判在8月3日。这次,紫金方对之前赔偿数据提出了质疑,根据他们律师团自行结算的结果,认为已起诉的个人损失部分的评估数额1.85亿元中至少有3400万元是虚报的。他们还对政府索要的1.6亿元公共财产部分,以没有具体的损失明细拒绝给付。

  “这一次,双方针锋相对,气氛很不友好,各自都说了一些过激的话。”黄培海记忆深刻,这一次会议后,双方的谈判几乎破裂。

  但法院却依旧看到了希望,因为这一次,紫金愿意把赔偿的数额提高到1.5亿元。这次会面后,法院开始了猛烈的说服攻势。所有的协调组法官全员上阵,轮番做工作。“上午跑政府,跟他们聊,协调有什么好处,判决有什么弊端。哪怕取得一丁点的进步,法官下午马上找紫金方面谈。”梁旭有介绍说,专案组法官常常一天来回好几次。

  终于,双方在8月15日开始了第三次谈判。这一次,紫金方态度很积极,朱再平会上表示,愿意把总赔偿金额提高到2亿元,并提出迫切希望在“9·21”事故满两周年前彻底解决该案。紫金方的态度让在场的梁志毅非常高兴,双方数额开始接近了。

  两日后,谈判“趁热打铁”继续进行。朱再平强调,2亿元是董事会授权的底线,“如果增加,需要请示。”几乎所有会议代表都意识到,紫金方还留了个口子。

  各方各自开会商议,晚上8点再次碰头。此时,政府方面作出让步。对于灾民个人损失部分,梁志毅提出1.98亿元包干,全部由政府善后。陈海清则对公共财产部分损失提出8000万元的数额。这样,两个数额总和与紫金2亿元的差距只有7800万元。

  为了灾区明天更美好

  梁志毅看到了调解的可能性。于是,8月底,他在钱排连续开了多场大会,目的只有两个:一是取得灾民委托;二是损失必须按评估的数额去谈。两年里,梁志毅近乎玩命似的工作,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至少老5岁。但他在灾民心中有很高的威信。

  “书记说的,我们都相信。”取得了灾民信任后,9月5日左右,整个镇党委干部60多人,除了司机外,全部都下乡挨家挨户去签署委托书。

  9月6日,谈判的会场从信宜市委搬到了法院。梁旭有感觉到,调解成功的时机成熟了。紫金方再次让步,提出了2.2亿元的赔偿总额,政府方面也做了让步,将金额降为2.68亿元。双方的差距缩小为4800万元。

  接下来的日子,法院的调解工作几乎用争分夺秒、见缝插针来形容,且不断取得新成果。9月10日晚上,紫金方再做让步,2.4亿元交底。可就在此时,随着之前一直未参与调解的原告律师团的参与,律师提出了许多不切实际的想法。这让政府十分犹豫,也让紫金方很是不满。

  就在快谈崩的关键时候,梁旭有向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林建辉求助。事实上,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林建辉给予信宜法院极大的支持,总是在法官们都陷入极度疲惫的时候,给他们鼓劲。

  林建辉直接与黄玉华取得联系,从法律的角度说服了书记。当天晚上8时,黄培海再次来到了朱再平下榻的酒店里,双方一直交谈到了11时。法官的努力让紫金集团很是感动,朱再平表示愿意再努力。

  9月11日,双方最终达成2.45亿元的数额。接下来,就连协议书的拟定,双方交锋都不下十余回,每一个字都经过了充分的协商。终于,9月12日下午4时30分,信宜紫金矿业、钱排镇政府和信宜市政府三方正式签署调解协议。

  协议约定,信宜紫金矿业在9月20日前向法院银行账户一次性支付理赔金额,理赔金由政府统一分配给受损个人和单位。理赔资金具体分配为:个人财产损失1.85亿元,公共事业单位财产损失0.58亿元,诉讼费200万元。原告领取赔偿款后向法院申请撤诉。

  “我们紫金公司真是作出了巨大的让步,一手把责任承担了下来。”算上先前捐赠的款项,紫金方面已因此赔付超过了3亿元,凸显了该企业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陈小宁告诉笔者,他们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能够尽快恢复经营生产。

  据悉,第一批赔偿款7080万元已于国庆节前发放给灾民手中,第二批1.03亿元也于10月18日全部直接打入灾民账户中,其余款项的发放工作也在有序进行。

  “总算可以暂时松一口气了。”梁旭有笑称,法官们这两年一直过着“非人”的生活:法官们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两年来没睡过一个好觉。民一庭庭长吴明腰肌劳损住院了15天;副庭长张钊平两次晕倒在岗位;副院长谢贤干的父亲住院,他只去探望了一次;梁旭有自己半年没回过家。

  法官总是在夹缝中工作,辛苦自知。调解后,梁旭有问黄培海需要什么“奖励”。“能休息两个月吗?真是太累了。”显然,黄培海的如意算盘没有得逞,因为后续的赔偿发放以及剩余几个以水电站为原告的案件还需要收尾。

  这批系列案无疑是具有标志性意义的经典案件,它开创了司法途径解决大规模灾难性事故的先例。在大规模纠纷面前,行政解决的优势在于短时间内集结更多的资源来迅速恢复重建,而司法的作用则更多在于稳定民心,维护社会秩序赖以存在的公平正义。

  案结的成功调解是各方齐心协力的结果,有法院不懈的撮合与推进,有党委、政府辛勤的努力与耕耘,有律师团的配合与付出,更有紫金集团的大度与责任。在他们身上,都闪耀着共同的时代担当。

  再次走进钱排镇,崭新的水泥公路通往每个农户,成排成排的三华李树枝繁叶茂,双合河两岸的小洋楼拔地而起,一河两岸的夜景成为当地一道亮丽的风景。梁志毅告诉记者,如今的双合村更超从前,并已成功入选了广东最美乡村。

  “悠悠双合河水,见证巨灾巨变。”村头的感恩石上铭刻着温暖的文字,记录了悲伤、艰辛、努力和涅槃,并铭记那些曾经帮助过他们的人们。

  阳光总在风雨后,自此,钱排镇有了崭新的未来。灾区的人们更加笃信: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