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 昨天,审计署公布“2012年第35号审计结果公告——审计署移送至2012年底已办结38起违法违纪案件和事项处理情况”。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原副主任张锐因受贿被判处死缓。 案例1 审计署2010年在财政审计中发现,2007年至2010年,张锐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在国债承销业务中获取不当利益,并从中收受巨额贿赂。 2010年12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财政部查处。2012年6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张锐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例2 审计署2010年在群众举报来信情况核查中发现,2002年至2010年5月,外文印刷厂将废旧物资销售收入共计457.52万元存放账外,已支出405.51万元,相关凭证大部分已销毁。2012年4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受贿罪分别判处厂长张军(海淀区原人大代表)和副厂长白宝山有期徒刑5年、2年6个月,并各处罚金2万元。 案例3 审计署2010年在中央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2008年至2010年,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所属北京金御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赵新民隐匿对外投资和投资收益320万元,私自出借公司资金140万元。2011年7月,中央纪委驻水利部纪检组给予赵新民党内警告处分,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免去了赵新民公司董事长的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