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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命案5被告人服刑15年后真凶疑现身 法院复查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法制网 一命案5被告人服刑15年后真凶疑现身 浙江高院已另组合议庭复查 法制网北京1月20日讯 记者袁定波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浙江法院网”1月19日晚发布“浙江高院对陈建阳等人抢劫、盗窃案立案复查”的消息,一命案5名被告人服刑15年后真凶疑现身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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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命案5被告人服刑15年后真凶疑现身
 
浙江高院已另组合议庭复查
 

    法制网北京1月20日讯 记者袁定波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浙江法院网”1月19日晚发布“浙江高院对陈建阳等人抢劫、盗窃案立案复查”的消息,一命案5名被告人服刑15年后真凶疑现身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法制日报》记者今天电话联系浙江高院有关部门获悉,截至目前,该案尚无最新进展。

  据通报,1995年3月20日和8月12日,在萧山农垦一场、坎山镇青风加油站附近,分别发生抢劫出租车司机并致出租车司机死亡事件。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为萧山人陈建阳、田伟冬、王建平、朱又平、田孝平所为。陈建阳、田伟冬还于1995年9月2日盗窃价值1600余元的财物。

  通报称,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陈建阳、田伟冬涉嫌抢劫罪、盗窃罪,王建平、朱又平、田孝平涉嫌抢劫罪,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997年7月11日,杭州中院分别以抢劫罪判处陈建阳、田伟冬死刑,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两罪并罚判处死刑;以抢劫罪分别判处王建平死刑,朱又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田孝平无期徒刑。陈建阳、田伟冬、王建平、朱又平提出上诉,田孝平未上诉。1997年12月29日,浙江高院改判陈建阳、田伟冬、王建平3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核准朱又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通报指出,2012年,公安部门在侦查其他案件中发现1995年3月20日抢劫出租车司机案线索,认为可能影响上述案件判决。同年12月31日,杭州中院向浙江高院报告。2013年1月4日,浙江高院决定对该案立案复查,要求务必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有错必纠。

  通报称,浙江高院目前已另行组成合议庭阅卷,调查核实有关证据,提审陈建阳等人,将严格按照新刑事诉讼法有关审判监督的规定认真复查。复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