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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彭州天价乌木案当事村民再上诉 省高院已立案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四川新闻网 彭州天价乌木案追踪:吴氏姐弟再上诉 省高院已立案 彭州天价乌木案追踪 2012年春节期间,彭州村民吴高亮在彭州通济镇麻柳河17组河段发现一根露出河滩约10多厘米的木桩,发掘未果。后通济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控制现场并发掘出地下埋藏的7根乌木,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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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州天价乌木案追踪:吴氏姐弟再上诉 省高院已立案

  彭州天价乌木案追踪

  2012年春节期间,彭州村民吴高亮在彭州通济镇麻柳河17组河段发现一根露出河滩约10多厘米的木桩,发掘未果。后通济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控制现场并发掘出地下埋藏的7根乌木,并宣布属于国有资产。关于乌木的归属问题,吴氏姐弟打了系列官司。今年1月16日,成都中院对“彭州天价乌木案”中的部分诉讼请求先行作出裁定,认为乌木发掘地不在吴氏姐弟承包地,该案与吴高惠无关,驳回其全部起诉,并裁定驳回吴高亮的乌木确权起诉,继续审理吴高亮的其他三项诉讼请求。昨日,吴的代理律师张敏称,此案有了新进展,吴高惠、吴高亮不服上诉,省高院近日已立案。

  吴氏姐弟的代理人华敏律师事务所张敏律师称,在权属纠纷裁决中,双方当事人既可以就权属纠纷政府的裁决结果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就权属纠纷本身附带提起民事诉讼。该案是一个行政行为与另一民事行为密切联系在一起,二者难以分割。吴高亮上诉,请求省高院撤销成都中院驳回其乌木确权起诉的裁定,由成都中院继续审理该诉讼请求,即7根乌木在吴家承包地,属于孳息,并由其发现发掘,应为他所有。

  昨日,吴高亮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他目前没有经济来源,今年会找份工作,但他和姐姐会将这个官司一直打下去,如果上诉后仍没赢,他们还会告镇政府进行民事诉讼,他先发现埋藏物乌木属于先占,应取得所有权。通济镇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已收到了法院的相关文书,支持吴氏姐弟上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镇政府也会去应诉。(成都商报记者李海夫)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