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新华网珠海3月20日电(记者魏蒙)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20日披露,在台湾相关部门应约出具司法文书后,该院南湾法庭顺利审结了一起民事案件。这是珠海法院系统首次运用这一方式审结案件。 6年前,台湾居民涂某在平安银行珠海分行贷得人民币36万元。本须分168个月偿还,但自前年8月起,他停止还款并下落不明。平安银行遂向该院提起诉讼,请求拍卖被告作为贷款抵押物的房屋。 通过其他渠道,原告了解到被告涂某或已去世,但鉴于其为台湾居民而无法提供证据,只好请求法院通过司法互助的方式为其调查取证。 根据有关规定,该案承办法官于去年8月17日制作了《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请求台湾地区调查取证函》。通过上级法院的审查及调转后,该函送达台湾相关部门。 今年2月18日,香洲法院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回复的《台湾地区完成调查取证函》,成功通过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协助取得被告已去世的户籍证明,并查明被告的继承人具体情况,为当事人下一步起诉被告继承人提供了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