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检察日报 正义网黑龙江4月6日电(记者 韩兵 通讯员 滕飞) 黑龙江首例对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申请强制医疗案日前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开庭审理。 2012年5月15日,被申请人郑某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与吉林街交叉处,持刀向一名四岁的小女孩连刺五刀,致其不治身亡。经鉴定,郑某系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认为郑某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虽然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但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申请对其予以强制医疗。郑某的法定代理人及诉讼代理人对其故意杀人的事实,以及属于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没有异议,但认为其监护人具备监管条件,郑某没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出庭检察官详细说明郑某的精神病鉴定结论、目前的精神状态及治疗情况,并结合其亲属、邻居等人的证言,证明郑某因患有严重精神疾病导致情绪波动大,其父母无法尽到妥善监管的义务,无力支付长期的治疗费用,故郑某仍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庭审结束后,法庭表示将择期宣判。 该案是黑龙江省首例申请强制医疗案,该省检察院对此类案件的审查方式和出庭模式进行了积极探索,为全省公诉部门办理类似案件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郑某的代理律师对检察机关也给予了肯定:“该案办案程序规范,注重维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