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新华网长沙4月1日电(记者陈文广)动用技术手段攻击存在漏洞网站,进而控制并出让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权用以牟利。日前,湖南临武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一审判处封某有期徒刑6个月。据悉,这是湖南法院系统审理的首例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4岁的封某出于个人兴趣爱好,自学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技术。2012年8月以来,封某应QQ昵称“自由在唱歌”“猪猪”“天边”等网友的邀请,开始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控制权。 据法院介绍,封某利用“自由在唱歌”“猪猪”“天边”等网友提供的政府、学校等网址,利用黑客工具和计算机探测系统扫描出互联网上多家网站存在的漏洞,再用旁注、上传等方式攻击,最后将其计算机中的木马后门程序上传至上述计算机信息系统,成功获取29台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控制权。封某每获取一个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控制权并提供给网友,网友就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支付100元到1000元不等的报酬。 2012年10月29日晚,公安干警在其住处当场抓获正在运用黑客工具扫描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封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封某违反国家规定,对29台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封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自愿认罪,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封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没收犯罪工具电脑一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