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近日《现代文明画报》社接到北京市丰台法院通知,其2006年7月28日申请的破产清算一案 ,因没有妥善安置职工和保护债权债务人合法权益等问题被裁定驳回。 《现代文明画报》创办于1991年,1994年1月正式对外发行。自创刊之日起,全部资金都是由投资方投入。2004年3月30日,为了使画报走向市场,画报社经中国社会科学院办公厅批准与新的投资方签订了10年的经营合同,按协议投入了启动资金300万元。 2006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办公厅把《现代文明画报》更名为《风尚志 》之后,为了逃避安置职工和社会对其的投入款,于当年6月向丰台法院申请破产。 七年来,全体职工一直为合法权益而四处上访,并专门成立了维权小组,职工认为: 一、报刊是一年投入、二年持平、三年盈利。而且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报刊办理执照的注册资金是30万元,印刷一期报刊的费用都不够。 二、《现代文明画报》已经开始有收入,但却被主管主办单位更名,按国家有关规定是要补偿的,这种恶意行为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造成了无形品牌价值的损失,使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此举破坏了党和政府形象,违背了科学发展观。 三、利用“停一办一”的法律空子,损害了全体采编人员的合法利益。恶意破产,违背了媒体的公信力。而且,如果《现代文明画报》社‘破产案’在全国开了先例,接踵而来在全国就会有更多期刊企业加入此行列。因为这样新的刊号就会转嫁给另一个‘富贵’,而原有的债务就‘依法’不问责了。”此例一开,将对中国期刊新闻改革产生不良的影响。 四、划拨刊号不能损坏职工的利益。如果强调刊号是国家的,那投资款是不是国家的?集体、个人的财产国家不保护吗? 七年来,全体职工一直为合法权益而四处上访,并专门成立了维权小组,在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直接过问下,丰台法院法官认真听取职工意见而公正公平判决的,真正体现了执政为民、有法必依的理念,现全体职工正为复刊而努力。人民网/中国日报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