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广州4月25日电 (索有为 裘晶文)继奇虎诉腾讯反垄断纠纷一案一审“落槌”之后,广东省高级法院25日又对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诉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两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应连带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人民币500万元,并在有关网站和报刊上向两原告赔礼道歉。奇虎公司当庭表示将上诉。 QQ VS扣扣保镖 2010年10月29日,一款名为“360扣扣保镖”(以下简称扣扣保镖)的“安全工具”在互联网上发布。该软件的开发商奇虎公司称,扣扣保镖具有“给QQ体检”、“帮QQ加速”、“清QQ垃圾”、“去QQ广告”、“杀QQ木马”、“保QQ安全”和“隐私保护”等功能。奇虎公司通过其运营的网站向用户提供扣扣保镖软件下载,并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推广宣传。 11月1日,奇虎公司宣布,刚刚推出72小时的扣扣保镖软件下载量突破1000万,平均每秒钟就有40个独立下载安装量,创下了互联网新软件发布的下载记录。 这一下载记录在让奇虎公司欢欣鼓舞的同时,却招来了QQ软件的运营商腾讯公司《关于360公司推出非法外挂的严正声明》,谴责扣扣保镖是“通过外挂手段对腾讯QQ的多项功能进行破坏,严重影响QQ软件的安全和完整服务”,并称“将坚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阻止网民使用扣扣保镖。 11月3日,腾讯公司再次发出了《致广大QQ用户的一封信》,称奇虎公司“破坏腾讯公司的正常运营”,要求QQ用户在360软件与QQ软件之间“二选一”,引发了一桩广泛关注的互联网界“公案”。 2011年8月19日,腾讯公司向广东高院提起诉讼,称扣扣保镖实质上是打着保护用户利益的旗号,污蔑、破坏和篡改腾讯QQ软件的功能,同时通过虚假宣传,鼓励和诱导用户删除腾讯QQ软件中的增值业务插件、屏蔽原告的客户广告,同时将其产品和服务嵌入原告的QQ软件界面,借机宣传和推广自己的产品。 腾讯公司认为,奇虎公司的做法违法,严重侵害了其QQ软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因此损害了其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请求法院判令奇虎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25亿元,并在奇虎公司网站及相关门户网站和平面媒体上向原告赔礼道歉。 权力边界之争 本案的争议焦点之一是被告奇虎公司开发的扣扣保镖是否能够破坏原告腾讯公司QQ软件及其服务的安全性、完整性,使原告丧失增值业务的交易机会及广告收入,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 奇虎公司并不认为扣扣保镖侵害了腾讯QQ软件的完整性、安全性,反而辩称腾讯的商业模式具有“掠夺性”和“侵害性”,“为了保护广大用户和其他经营者的利益,被告作为安全工具的开发和经营者责任重大,有权对抗和改变原告的行为”。 奇虎公司董事长周鸿祎在2010年11月6日发表的《不得不说的话》一文中也曾表示,“扣扣保镖就是要给用户一个选择,不仅能让QQ更安全,而且用户能够管理自己的QQ,管理弹窗、管理组件、管理升级。扣扣保镖体现的就是互联网的精神,让用户越来越自由。但我没想到用户对QQ广告这么反感,全都过滤掉了。这对腾讯的商业模式显然是个冲击,腾讯靠QQ就挣不了这么多钱了”。 那么,原告腾讯公司向用户提供QQ软件及其增值服务是否合法?被告奇虎公司作为安全软件的开发和经营者,其安全软件的权力边界又是什么? 广东高院认为,原告的商业模式是当前国际国内即时通讯行业的商业惯例,即向用户提供免费的即时通讯服务,然后再借助即时通讯软件搭建的平台向用户提供网络社交、资讯、网游、娱乐等增值服务,并为广告客户投放商业广告,实现赢利。被告无权假借查杀病毒或者保护用户利益之名,通过侵入其他网络服务提供者合法软件的运行进程,擅自修改他人软件的手段达到破坏他人合法经营的目的。 广东高院还认为,被告一方面在自己的平台上开展综合性服务,投放广告、提供新闻弹窗服务及设置其他产品和应用的入口、开展增值服务;一方面又以保护QQ用户安全为名,提供工具鼓励和诱导用户过滤原告的广告和资讯服务、删除和破坏原告的增值服务和QQ的其他功能和服务,违背了诚实信用和平等竞争原则,具有明显的不正当竞争的恶意,是导致“3Q”大战爆发的根本原因,被告的上述行为严重损害了互联网经营秩序。 广东高院民三庭副庭长、该案审判长张学军说:“由于被告奇虎公司的商业模式是免费向用户提供安全软件,然后通过依靠免费安全软件搭建的平台向用户发布广告和提供应用软件和增值服务,从而实现盈利。在这种兼备裁判者和经营者双重角色的前提下,被告更加应该谨慎、理性行事,依照相关行政管理规定和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确定的行为规范,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公平、公正地判断其他软件是否属于病毒或流氓软件。” 该案的主审法官邓燕辉也表示,无论是互联网行政管理的部门规章还是互联网业界公认的商业道德,都禁止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欺骗、误导或者强迫用户使用或者不使用其他服务者的服务和产品,或者恶意修改或者欺骗、误导、强迫用户修改其他服务者提供的服务或者产品参数,也禁止针对特定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合法广告进行拦截。 被告损人利己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安装了QQ软件的电脑上运行扣扣保镖后,该软件会自动对QQ进行“体检”,然后显示“体检得分4分,QQ存在严重的健康问题”;“共检查了40项,其中31项有问题,建议立即修复!重新体检”;“在QQ的运行过程中,会扫描您电脑里的文件(腾讯称之为安全扫描),为避免您的隐私泄露,您可禁止QQ扫描您的文件”等用语,另外还有“阻止QQ扫描我的文件”、“一键修复”等按键设置。 原告腾讯公司据此在诉讼中主张被告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 被告奇虎公司则辩称,给QQ打分不是对QQ的整体评价,只是对QQ软件运行状态的反映与评价;扣扣保镖对QQ也曾经给予了100分的满分评价;原告对自己的产品的安全状况也有评分,也显示用户得分低,由此不能得出打低分就是贬损他人产品的行为的结论,亦不构成商业诋毁。 广东高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将QQ扫描和用户隐私泄露联系在一起,足以使QQ用户产生联想,误解QQ在利用安全扫描功能窥看并收集、泄露用户隐私。另外,扣扣保镖还以特别醒目的方式提示用户QQ存在严重的健康问题;将“QQ安全中心”列为危险项目,提示用户“升级”。这些宣称及警示语会给QQ用户造成一种强列的直观感受,如“我的QQ很不健康”,QQ提供的安全中心功能 “危险”。只有当QQ特定的功能插件、自带的安全防护功能、广告、资讯弹窗被一律禁用、阻止和清除后,QQ才能得满分。QQ所得100分是用户使用了扣扣保镖进行“一键修复”的结果。给QQ打100分,其实质不是为了肯定QQ的产品和服务,而是为了鼓励和诱导用户使用扣扣保镖的“一键修复”功能去破坏QQ的产品和服务。 被告奇虎公司上述暗示和明示的说法属于捏造和虚构事实,损害了原告腾讯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构成商业诋毁。 此外,被告奇虎公司在诋毁原告QQ软件的性能、鼓励和诱导用户删除QQ软件中的增值业务插件、屏蔽原告的客户广告时,将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嵌入原告腾讯公司的QQ软件界面,依附QQ庞大的用户资源推销自己的产品,拓展360软件及服务的用户。被告不但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而且增加自己的交易机会,违反了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判决中,广东高院没有完全支持原告腾讯公司提出的高达人民币1.25亿元的索赔请求。广东高院认为,从优势证据的规则出发,在无法确定原告所遭遇的经济损失的具体数额、但可以确定该数额已经远远超过50万元法定赔偿限额的情形下,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酌情确定两被告应连带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500万元;被告的侵权行为给原告的声誉和商誉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判令被告在有关媒体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