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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告奥迪“TT”侵权案开庭 标识图案成焦点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云南网 张晓平的“TT”商标注册证 供图 昆明“TT”老板 告奥迪“TT”商标侵权 昨天,昆明汽配个体户张晓平告奥迪TT汽车商标侵权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双方就两个字母“TT”是否属于同一商标标识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张晓平控告奥迪公司在跑车中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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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告奥迪“TT”侵权案开庭标识图案成焦点

张晓平的“TT”商标注册证 供图  

  昆明“TT”老板

  告奥迪“TT”商标侵权

  昨天,昆明汽配个体户张晓平告奥迪TT汽车商标侵权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双方就两个字母“TT”是否属于同一商标标识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张晓平控告奥迪公司在跑车中使用的“TT”标志侵犯了他的商标专用权,要求奥迪公司立即停止使用“TT”商标,立即停止在中国境内销售“TT”跑车。

  张晓平提出五项诉讼请求,请求法院确认被告在其所生产和销售的汽车上擅自将“TT”作为突出显示标志的行为,侵犯原告的商标专用权、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非法使用原告已注册的商标、停止在中国境内销售涉嫌侵犯原告商标权的汽车。认定原告持有的商标为驰名商标、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50万元,以及维权所支出的费用5万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而被告代理人认为,张晓平申请的“TT”商标已确定为图形商标,难以被识别为字母“TT”。因此对张晓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仅仅限于该图形,不能涉及没有任何关联和法律依据的两个字母“TT”。

  昨天,昆明市中院没有对案件当庭宣判。

  ●新闻回顾

  TT老板要求奥迪停止侵权赔偿55万

  张晓平今年39岁,在官渡区开了一家添腾汽车配件经营部。商标上的“TT”,正是取源于他的店名“添腾”的首位字母。

  2004年12月,张晓平就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TT”商标。2007年8月14日,张晓平获得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4430850号“TT”商标注册证,成为该商标在中国的唯一权利人。而奥迪TT跑车进入中国的时间是2005年。

  张晓平说,他拥有的这个商标品牌汽车配件部,获得过多项荣誉,并在行业内获得了较高的认可度,成为公众所熟知的品牌。2005年奥迪TT跑车在国内上市后,他就发现了该款跑车车身上竟有自己为汽配产品申请的4430850号商标“TT”,但因为当时商标注册证还没有正式获得审批,他也没有太在意。

  让他没想到的是,在自己获得“TT”国家商标注册证还不到一年,奥迪公司竟然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自己的4430850号商标,这把他惹怒了:“我都没有告奥迪侵权,他们反倒要我撤销商标,简直是太欺负人了!”

  2008年4月,奥迪公司的申请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张晓平更加相信,这个商标是属于自己的。他多方多次发函告知奥迪公司要求其停止商标侵权,但一直没得到回复。于是,他向法院起诉,将德国奥迪汽车股份公司、奥迪(中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告上法庭。

  张晓平认为,被告在生产和销售的汽车上,擅自将“TT”作为突出标识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商标专用权,他希望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自己已注册的商标,并停止在中国境内销售涉嫌侵犯自己商标权的汽车。

  此外,张晓平还请求法院依法认定自己持有的商标为驰名商标,并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55万元,同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法庭交锋

  奥迪 原告TT商标 与TT跑车标识不同

  奥迪“TT”的标识到底是否侵权成为了昨天双方争锋的焦点。

  从外形看去,张晓平注册的商标中两个字母“TT”上端紧紧相连,中间几乎看不出缝隙。而奥迪的“TT”标识是两个分开的大写字母。这是否属于同一商标标识呢?

  奥迪股份公司和奥迪(中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代理人指出:“张晓平诉德国奥迪汽车股份公司、奥迪(中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主体不适格,原因在于第一被告德国奥迪汽车股份公司未在中国地区生产、销售该奥迪TT跑车,这一系列跑车在中国的销售均是进口商在德国整车进口的;而第二被告奥迪(中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只负责奥迪系列车在中国的质量维护、安全监测等事宜,更不会进行所谓的生产与销售。”同时指出:“张氏‘TT’商标乃是图形商标而并非奥迪‘TT’的文字商标;张晓平的‘TT’商标是类似于板凳或是桥梁的图形商标,而奥迪‘TT’商标是一眼便能认清的英文大写字母‘TT’,属于典型的文字商标。根据《商标法》规定不得将图形商标的保护范围延伸至文字商标。”并提供了3份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判决的行政确权书,该判决书认为张晓平的“TT”为图形商标。但是原告方对这3份判决书作为证据与本案的证据关联性存疑。

  该代理人说,张晓平申请的4430850号商标已经法律程序确定为图形商标,难以被消费者识别为字母“TT”。因此对张晓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仅仅限于该图形,不能涉及没有任何关联和法律依据的两个字母“TT”。因此,奥迪公司在车身上使用字母“TT”作为标识并不构成对张晓平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张晓平

  两个“TT”标识 只存在细微的差别

  针对奥迪公司代理律师提出的说法,张晓平的代理人认为,奥迪TT车尾的“TT”标识和张晓平注册的4430850号商标就是同一个标识。他们在电脑上进行打字测试,字母“TT”按照黑体字加粗打印后,所显示出的“TT”字样,就是张晓平注册的商标字样。

  对比张晓平的商标“TT”与奥迪“TT”显著标识可以看出,张晓平的商标为两个“T”加粗、黑体组合而成。

  而奥迪TT显著标识同样为两大写字母“T”的实心、加粗、黑体、斜体组成,和张晓平的注册商标相比,仅仅把字母改成斜体和两个字母之间留有细微的缝隙间距,根据《商标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奥迪的TT车尾标识与张晓平的注册商标根本就是相同的,奥迪公司使用“TT”显著标识的行为,直接侵犯了张晓平的商标专用权。(吴胜琴)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