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武汉6月20日电 (陈小萍 徐丹丹 徐金波)20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6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董朝涛等8名被告人分别以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制造毒品等罪名获罪,并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 被告人董朝涛于2012年10月22日11时许,以人体藏毒方式携带毒品乘坐中国东方航空公司航班,从云南省昆明市将毒品运至武汉。同日13时许,公安人员在武汉天河机场将其抓获,并将其带至医院。后董朝涛从体内排出56包圆柱形块状物,经检验鉴定该块状物净重404.14克,为毒品海洛因(其中23包净重156.75克,平均含量为74.14%;另33包净重247.39克,平均含量为69.29%)。武汉中院以董朝涛犯运输毒品罪,依法对其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胡磊伙同他人于2012年7月24日16时许,分别驾驶一辆黑色本田轿车和一辆白色丰田轿车,携带毒资从湖北省仙桃市星云宾馆前往湖南省湘潭市购买毒品。当晚23时左右,胡磊等人返回仙桃市,更换车牌号为鄂M19066的银灰色现代牌轿车,与同行的白色丰田轿车携带毒品驶往武汉市。次日凌晨3时许,胡磊将现代牌轿车停在武昌区解放路中洋酒店对面的马路边,下车后即被抓捕。公安人员从其所驾轿车内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三大包,净重1672.12克,平均含量为16.69%。武汉中院以胡磊犯运输毒品罪,对其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黄庆军于2012年10月18日10时许,在武汉市硚口区操场角某出租房内制造毒品“麻果”时,被公安民警抓获。民警从其房间内搜查出金属压片机、金属多功能粉碎机、香精、着色剂等制毒工具和制毒原料及大量毒品疑似物。经鉴定,搜缴的毒品疑似物中含有甲基苯丙胺3557.69克(其中呈粉末状毒品3403.21克,甲基苯丙胺的平均含量为0.18%~1.12%;呈白色晶体颗粒状毒品7.73克)、国家管制的二类精神药品咖啡因1606.60克。 经审理,武汉中院认定黄庆军制造含有甲基苯丙胺的毒品3549.96克,其行为已构成制造毒品罪,因黄庆军系累犯和毒品再犯,依法应从重处罚,但鉴于其制造的毒品中有3403.21克均系半成品,且毒品含量低,武汉中院以黄庆军犯制造毒品罪,依法对其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当天法院还宣判了王智亮3人运输毒品案,尚宗成运输毒品案,邹兆学运输毒品案等3起毒品犯罪案件,5名涉案人员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