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 6月13日晚,在南宁市友爱立交桥下发生的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滋事事件,曾引发千余人聚集围观。7月15日,这起引人关注的群体性事件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有了一审判决结果,6名主要被告人被判处一年至4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20多名民警受伤 经审理查明,6月13日晚上8时许,陈明驾驶一辆无牌丰田佳美轿车行驶至友爱立交桥下时,与莫某驾驶的出租车发生追尾事故,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争执,莫某被陈明殴打,造成轻微伤。接警民警及时赶到现场予以调处,在此过程中,大量群众聚集围观。 经调解,莫某拿到陈明给付的6000元赔偿款后离开现场,去医院就诊。随后,当民警欲将陈明及其无牌肇事车辆带回公安机关处理时,遭到现场部分围观群众阻挠。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曾朝宏、劳钦奇、梁大章、赵懿铭、李然远和谢冲云等人和部分现场围观人员,当时一起高喊口号,并围攻坐在桂A1119警车上的陈明及其女友,将无牌丰田佳美轿车推翻。 据办案的检察官介绍,劳钦奇在现场还高喊倒计时的方式,煽动其它滋事人员焚毁车辆、掀翻警车等,当巡防车赶来现场处置时,曾朝宏则高喊“不要让巡防车过来”的话语。6名被告人以及其他一些滋事人员一起煽动周围群众,并对现场警戒的警车进行冲击,用石块、砖头、矿泉水瓶等打砸现场执勤民警,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现场秩序脱离警察控制。 此事最后造成无牌丰田佳美轿车被焚毁、多辆执勤警车受损、20名执勤民警受伤的严重后果,严重扰乱和破坏了现场交通秩序。至6月14日凌晨4时许,现场事态得到平息,围观群众经劝说后,已逐步离开。出租车司机莫某伤情较轻,经治疗已无大碍,陈明及其女友也不同程度受伤。 33人被刑拘 事发后,南宁市公安机关依法迅速调查处理,截至6月16日,一共抓获56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其中33人涉嫌犯罪被西乡塘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其中32人涉嫌寻衅滋事犯罪,1人涉嫌故意伤害犯罪),其余人员在进一步审查中。7月4日,西乡塘区检察院对“6.13”群体滋事案件首批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劳钦奇等6人向法院提起公诉。 经公安机关与驻桂某部队核实,肇事司机陈明,男,汉族,安徽人,1996年入伍,1999年退伍,现在南宁帮私营企业开车,其所持的旧式军队车辆号牌、证件均为伪造,其驾驶的丰田小轿车为无牌无证车辆。陈明因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也已被西乡塘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首批6名被告人领刑 7月15日上午,该案在西乡塘区法院开庭审理,整个庭审过程历时4个小时。6名被告人面对公诉人的指控,全部表示认罪,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悔意。 15日下午3时30分,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对6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其中,判处劳钦奇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曾朝宏有期徒刑四年;梁大章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赵懿铭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李然远有期徒刑一年;谢冲云有期徒刑一年。宣判后,6名被告人均未当庭表示上诉。 据悉,西乡塘区检察院还将对其余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犯罪嫌疑人分批陆续起诉至法院。目前,其余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 编后语 ] 社会和谐是最好的民生 昨日,南宁市对4起社会关注度高的恶性案件进行了一审,其中3起案件当日作出宣判,这体现了司法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首府社会秩序的决心。 目前,南宁正在开展“清洁乡村”、“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等活动,以建设“美丽南宁”。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也是建设“美丽南宁”的题中之义。 无论是奥迪车肇事撞死环卫工一案,还是友爱立交桥下不法分子砸车烧车、吸烟男子被劝阻后打砸江南客运站事件,都是造成恶劣影响、社会关注度非常高的刑事案件。公、检、法等部门及时介入,在法定程序下从快侦查、检察、审理案件,并及时通报结果,是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也回应了公众的关注。 希望这些案件能够对所有市民起到警示作用:遵纪守法,共同建设和谐、美丽南宁。 同时,“仓禀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大力发展民生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厚民生方能聚民心,顺民意方能保民安。 社会和谐是最好的民生,也是民心所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