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法制网 曾引起强烈轰动的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龙新派出所民警李才坤涉嫌制造假劫案现场故意杀人一案,今天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也将发生在去年令常人匪夷所思的一幕拉回了公众的视野中。 公诉机关:指控策划抢劫案杀人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7月1日凌晨,时年27岁的龙新派出所民警李才坤,在审查涉嫌报假警男子的堂兄班统陆时,认为他气焰嚣张,侮辱谩骂民警,并向公安机关“叫板”,且此人全身多处刺有文身,有犯罪前科,有潜在的社会危害性,就产生了制造一起假持刀抢劫案件将班统陆开枪击毙的想法,并想借此得到上级部门的奖励,对自己的前途有利。 当晚7时许,李才坤找到街边办假证的黄小现与其合作,说派出所因要完成案件指标,要求黄小现配合报假案抓一个人,并让黄小现指认被抓的人是抢了她戒指的人。 李才坤回到派出所后驾车将班统陆带到深圳市龙岗区爱南路附近。之后,李才坤开车找到在爱南路路边等他的黄小现,让黄小现马上报警称被抢。李才坤又走到班统陆下车的方向,与班统陆假装商量如何将其堂弟放出来。在此过程中,李才坤向班统陆开枪,对方头部中枪后倒地。 随后,李才坤将事先准备好的金戒指放到班统陆手中,然后拿出自己的手机拨打110报警,称自己开枪将一名持刀抢劫的嫌犯击中,并拨打龙新派出所值班室电话,通报了自己开枪击中嫌犯的情况。 案发后,深圳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反渎部门均第一时间发现了疑点。深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于2012年7月2日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2012年11月底,深圳市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审查。今年2月1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李才坤提起公诉。 首次庭审:是否故意杀人成焦点 3月2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李才坤是否属于故意杀人成为庭审焦点。李才坤承认自己策划了假案,但否认故意杀人的指控,他认为开枪击毙班统陆属于自卫,其辩护律师则认为其行为应属于滥用职权。 庭审中,李才坤承认自己设了个局,想把“社会危险分子”班统陆送上法庭,但从没想过将他击毙,更从未想过要以此获得立功受奖。李才坤表示,他了解公安系统的晋升需要多方面考察,就算真的击毙劫匪,有立功表现,最多也只是加5分,对升迁没有任何帮助。而班统陆这样仇视社会又刚刚失业的人,身上的钱花完肯定会进行犯罪活动,得想办法将其送进监狱,于是策划了假抢劫。 李才坤的辩护人认为,李才坤在主观上并无杀害班统陆的直接故意,两人在案发前一天才第一次见面,没有任何深仇大恨,仅凭一次在讯问室的“叫板”便行凶杀人的犯罪动机可能性极小。李才坤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案发现场处于街角,晚上灯光不足,李才坤在对峙中有充足的理由认为班统陆存在不法侵害,这种情况下开枪也是警察的一种职业本能的反应。 公诉人驳斥称,当时李才坤和班统陆两人在路边,一个站着,一个蹲着,根据现场勘验,子弹是从班统陆左耳上方进入脑部,右耳下方穿出,而且是从上到下,说明枪击时班统陆一直蹲着且根本没有还击,如果当时发生搏斗,枪击不可能打得这么准。且班统陆的堂弟报假警案已结案,班统陆被李才坤开车带出了派出所,并不属于工作场所与工作内容,完全是李才坤一手策划的犯罪活动,不属于滥用职权罪。 此外,李才坤案发时是否有精神病也成为庭审争议的焦点。据此前司法鉴定,李才坤在案发期间无精神病,在作案时无精神病症影响,其辨认或控制能力在正常范围,具有受审能力。而李才坤的心理测验也显示,李才坤的总智商为111,属于智力较高范围。 虽然李才坤在庭上坚持认为自己没有精神病,但其辩护人仍表示,该结论不准确,应重新鉴定。辩护人认为,李才坤家族具有精神病史。而李才坤在青少年期间曾经出现过疑似精神病的病症,接受过精神病治疗,工作期间也有大量异常举动,因此李才坤极有可能存在间歇性精神疾病。 公诉机关则表示,李才坤是否患有精神病不能靠主观臆断,而要通过专业医疗鉴定机构的诊断与鉴定,故司法鉴定结论应当有效。 二次开庭:仍不承认是故意杀人 第一次开庭后,因需要补充侦查相关证据,案件被退回检察院,今天下午3时,该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第一审判庭再次开庭。曾身为人民警察的李才坤此时却戴着手铐走进法庭,没有过多紧张的神情,只是在四处张望搜寻到父母亲的面孔时点头示意。 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了警方对黄小现询问情况的说明作为补充证据。辩护人则向法庭提交了被害人班统陆家人的谅解书,该谅解书表示希望法庭给李才坤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李才坤表示,其仍不认为自己是故意杀人,但是其开枪杀死班统陆的行为确实给双方家庭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自己也十分后悔,希望法庭和被害人家属能够接受自己的歉意。 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法制网深圳8月6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