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 今年高考期间,发生在江宁区的考生被非法拘禁案曾经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经过近两个月的调查、审理,江宁区人民法院昨日对涉案的3名嫌疑人依法进行了宣判,3名犯罪嫌疑人以非法拘禁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等不同的惩罚。 案情回放 今年6月7日,家住挪威森林小区的小华(化名)在去学校参加高考的途中,被与父亲有债务纠纷的几个人拦住并限制住人身自由。在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过程中,嫌疑人一直威胁小华联系其父母,但小华一直没有答应。其间,机智的小华在母亲打电话找他的时候,悄悄地用手将口袋里的触摸屏划了一下,让手机保持通话状态。小华的母亲听到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后,意识到自己的儿子被人控制住了,于是迅速报警。3个多小时后,警方很快便救出了小华,但遗憾的是,由于他没有及时参加考试,高考语文成绩最终还是零分。 经过调查,控制小华的几名犯罪嫌疑人与小华的父亲有债务纠纷,分别是陈某和陈某的父亲以及另一债权人高某,据他们称小华的父亲欠他们七八十万元。而小华的父亲在案件审理中则称,以前是做酒水生意的,因经营失误,欠下了一大笔债,连本带息共计200多万元。他一时拿不出来,只好四处躲债。几名嫌疑人为了追债,不惜在高考期间控制了小华。 宣判现场 昨日上午10点,江宁区人民法院准时开庭,3名犯罪嫌疑人低着头依次走进现场。庭审期间,3名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当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了宣判:因犯非法拘禁罪,犯罪嫌疑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罪嫌疑人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犯罪嫌疑人陈某的父亲则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六个月执行。本案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因情节较轻,被另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