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记者今日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方面了解到,李某某等人涉嫌轮奸案将于8月28日上午在该院开庭审理。由于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庭审将不会公开。 另据案件受害人杨女士的律师介绍,杨女士目前精神和身体状况欠佳,确定不会出庭。(杨孟辰) 涉案5人中一人为成年人 1996年出生的李某某,早在2010年就从北京的一所重点中学肄业在家。2011年9月,李某某因寻衅滋事被北京市公安局劳动教养,2012年6月提前三个月解除劳教。此后,父母申请为其更改了名字。 此案中的唯一一名成年男性姓王,北京东城区人,今年23岁,案发前曾先后在多家公司做普通员工,只有职高文化。王某的父母是下岗工人,家境一般。几年前,王某在某宾馆做行李员时,帮助李某某开房时偶然认识了李某某,此后两人成为朋友,多次一起玩,但一般情况下都是李某某请客。 1995年出生的魏某某和1996年出生的张某某都在北京一所重点中学念高中。魏某某家境不错,户籍在北京,父亲是东北一家公司经理,据说家有别墅,事发当天魏某某还开了一辆Q7。张某某家境普通,父亲是一名教练。 事发当天,魏某某在长春念初中的表弟另一个魏某某(以下称小魏某某),从长春来北京探亲。于是,魏某某便分别给李某某和张某某打电话,希望几个小伙伴聚聚。小魏某某年仅15岁,还在念初三,父亲是个体户。(据《京华时报》) 李某某为首个施暴者 近日有知情人向媒体透露了此案中更多的内情,称李某某为轮奸案中第一个施暴者,检方提起诉讼时并未确定主犯从犯。记者随后通过相关渠道了解爆料情况基本属实,其他几名涉案人确无背景。 受害人杨某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行政秘书,与酒吧没有雇佣关系,只是做兼职的驻场,不定期到酒吧来。 进入房间后,杨某不愿意脱衣服。李某某等人实施殴打,并强行脱去其衣服。此后,李某某第一个对杨某实施了性侵,随后是王某。而且据了解,几人都没有戴避孕套。结束后,魏某某和李某某两人凑了2000元塞进杨某的包中。几人将杨某带离后,放在路边让其打车离开。(据《京华时报》) 法学专家:不定主从亦即都是主犯 8月5日,就此案中检方起诉未定主犯从犯的情况,著名刑诉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解释说:从理论上讲,检察机关起诉是可以不定主从的,如果不定主从,说明这些人所起的作用都是一样的,没有必要区分主从。那么一般情况下,也可以认为这些人都是主犯。 但是法院也有可能根据具体的案情进行更改,因为法院审判是不受检察院指控约束的。(据《京华时报》) 案件经过 2月19日,海淀公安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案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 2月20日,警方将涉案人员李某某等五人全部抓获,五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3月7日,李某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5月6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期间,为完善证据,依法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 6月26日,李某某代理律师请辞。 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李某某等五人涉嫌轮奸案提起公诉。 7月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李某某等五人涉嫌轮奸案。 7月22日,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举行庭前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