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新华网台北9月3日电(记者齐湘辉)台北地方法院3日对台湾富少李宗瑞涉迷奸偷拍30名女性案作出宣判,迷奸部分依触犯强制性交罪判刑18年6月,偷拍部分依妨害秘密罪判刑3年10月。 李宗瑞现年27岁,系台湾某金融界人士私生子。其性侵事件因涉及多位演艺人士,并有不少偷拍影像在互联网流传,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李宗瑞被控自2009年8月起,在台北市娱乐场所认识多名女子,趁女子不注意,将安眠药掺入香槟或矿泉水后骗被害人喝下,待受害人不省人事后带往自己住家性侵,并偷拍性侵过程。台北检方此前已依强制性交、加重强制性交等罪嫌起诉李宗瑞并求刑3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