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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者杨俊林被判徒刑10年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9月5日讯 记者胡建辉记者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获悉,近期,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山西运城“9·20”假记者案近日在山西绛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杨俊林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12年9月15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9月5日讯 记者胡建辉记者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获悉,近期,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山西运城“9·20”假记者案近日在山西绛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杨俊林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12年9月15日,被告人杨俊林到山西省运城市绛县参加朋友儿子的婚礼。在绛县期间,杨俊林自称是记者,以调查绛县紫金山路开发中暴力拆迁赔偿款分配不均一事为由,先后接受当事人现金3万元。2012年,杨俊林自称中国黄河影视中心主任、中国焦点杂志社社长,以能帮河南省平顶山市于某某的女儿高考后录取至中国传媒大学的名义,骗取于某某3.6万元。此前,杨俊林还骗取杭州市居民夏某某30万元,骗取河南省郑州市丁某某现金5万元,骗取山西省绛县尧寓村李某某现金2.6万元,骗取河南省禹州市居民陈某某现金6万元。
  经查,杨俊林未持有记者证,不具备新闻采访资格,属于假冒记者身份。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各地如发现假记者诈骗等行为,可积极拨打12390、010-65212870、010-65212787等举报电话,各地“扫黄打非”部门要及时核查,坚决予以打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