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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9月14日电 北京法院网官网微博今天中午发布,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定于9月1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冀中星爆炸一案。检察院指控,2013年7月20日,被告人冀中星携带自制爆炸装置至首都机场并引爆,造成其本人重伤,一民警轻微伤。检察院认为应当以爆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件回放: 7月20日,山东籍男子冀中星在首都机场T3航站楼B口外引爆自制炸药。 7月21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对冀中星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7月29日,冀中星因涉嫌爆炸罪被批捕。 8月8日,移送朝阳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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