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 74岁申领驾照被拒海归研究员诉车管所 因年龄超过70岁申领不到驾照,74岁的海归研究员盛某将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告上法庭。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终审判决盛某败诉。 盛某称,他长期在国外工作,后应聘回国。2012年10月31日,74岁的他持境外驾驶证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提交了身份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体检表等的中文翻译文本及本人照片等申请材料。车辆管理所认为,依据规定,年龄超过70岁不能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盛某超过规定的年龄条件,故未予办理机动车驾驶证。 盛某随后起诉,称他具有54年驾驶历史,包括25年在美国驾驶经历,现拥有10年期美国纽约州有效驾驶证。车辆管理所不予办理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市二中院认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据此,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亦应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对应准驾车型的年龄限制条件。盛某已满74周岁,显然已不符合申请年龄条件。 (记者裴晓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