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备受关注的首都机场“7·20”爆炸案被告人冀中星,在被朝阳法院以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后,认为判刑过重,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记者昨天从市三中院获悉,此案将于11月29日上午9时在三中院公开宣判。 今年7月20日冀中星携带自制爆炸装置,自山东省鄄城县居住地乘长途汽车独自来京,当晚18时许至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三号航站楼二层国际旅客到达B出口处,在遇到民警现场执法时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其本人重伤,同时造成一名民警面部、双臂及胸前背部多处灼伤,被鉴定为轻微伤。 今年10月15日,朝阳法院以爆炸罪判处被告人冀中星有期徒刑6年。一审宣判后,冀中星认为判刑过重,于是上诉至三中院。三中院经对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和相关案卷进行审查认为,移送的上诉材料齐全,符合二审案件受理条件,立案受理。后三中院决定对冀中星案二审只作书面审理,不开庭审理。经法官书面审理,确定29日公开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