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2月16日讯 本报官方微博发布了此条消息,引起了网友的讨论。不少网友调侃,“这小伙长得其实一般,没有我帅”,另外也有网友理智讨论此事,表示“这不是人帅不帅的问题,是照片被用作商业营利的法律问题。”以下为部分网友的评论: 罗竹影:艺术照和生活照的差别。 淮安法制在线:淮安就是出帅哥啊 一然一宝:帅?感觉用“憨”更贴切 GaoCxxx:我代表大学城门口摊鸡蛋饼的表示不服 潘楚行:和我一样长得帅受罪 蚂蚁回家-:房地产商用他肖像很大的理由是因为他只是一个小保安,不会浪费他们很多的额外经费,出问题的时候,也不会对他造成什么大的影响。 阿唐普法2013:赞!我是你的员工,但是我可没卖肖像权给你! 长得太帅 照片被印在了台历上 小李今年才20岁,小伙子长得挺精神。开庭之前,他对记者讲述了自己的维权始末。 2010年,小李初中辍学后在淮安一物业公司找了份工作,在一楼盘做保安。2010年11月的一天,该楼盘请来摄影师拍摄一组宣传照片,正好那天小李在门口当门童值班,他说,“当时摄影师就说拍一张反映门口情况的照片,要我配合一下,当时也告诉我会做成台历,但我也告诉他,拍了不是白拍的,至少给我点补偿,对方也同意了,之后他们就给了两本有我照片的台历。当时我年纪小,什么都不懂,后来我就辞职离开了。今年7月,我又去找以前朋友玩,结果发现,当年拍摄有我肖像的照片,被印到了扑克牌上。对此我完全不知情,他们也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我去找他们协商,可是没谈拢,于是我就到法院起诉他们了。” 小李还告诉记者,他并不认为自己很帅,“一般吧。”不过在上初中的时候,曾有女生在操场上对其表白,做门童的时候,也有很多客户称赞其“帅”。 侵犯肖像权 小伙要求赔偿4万元 庭审中,小李及其律师认为,房地产公司为了推销楼盘才制作宣传台历、扑克牌。小李2010年在该楼盘从事保安工作,房地产公司以工作为由为小李拍摄工作照,在没有征得小李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小李的照片印在宣传台历和扑克牌中,至今该挂历和扑克牌仍在流传,小李曾多次要求房地产公司销毁印有小李肖像的所有台历和扑克牌,并支付每年1万元的使用费,但对方找借口拒绝了。这些行为使小李合法权益受损,由于小李遭身边人嘲笑,精神感到不安和痛苦。小李要求依法判处立即销毁印有其肖像的所有台历和扑克,赔偿损失3万元,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 小李在庭审中说,他现在上大学了,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当门童那段经历。“我当门童的照片被一些朋友看到了,他们都嘲笑我,还有人称我是‘看门狗’,这些对我身心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我找他们协商,但对方只愿赔偿2000元,这是我无法接受的。” 对方认为小伙有点太计较了 庭审中,房地产公司的辩护律师称,小李所诉的内容和事实不符。他说,将小李照片印在台历和扑克牌上是经过小李同意的,有小李肖像的照片是小区的大门,为反映大门外观状况,并非刻意要使用其肖像。在制作时,是征得小李同意的,而且小李当时也只是说,“做好后给我两本。”并未提补偿的事,后来公司也确实给了两本台历给他,小李在这一点上不够诚实。 此外,他还提出,这些台历和扑克牌为公司试制,使用该照片并非为了营利,因为公司并不是以生产、销售台历和扑克牌为业,试制台历和扑克牌只是为了赠送给相关客户,并未从中谋利,更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试制的台历和扑克牌各300份,因为2011年房市不景气,其实实际赠送出去的也就20份,其余已经全部销毁,使用量小,涉及范围小,不可能对小李造成名誉、声誉的损害。 律师还补充,“小李的肖像用在台历和扑克牌上,都是用于楼盘正面宣传,没有负面影响,社会上的人看到后,只会称赞这个小伙子长得帅气,怎么可能对其身心造成伤害?希望法院驳回小李的诉讼请求。” 针对肖像权的认定,主审法官表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此类,常见的侵权行为,一般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印刷挂历等。本案需要确定是否经过本人同意,以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 庭审中,双方一直互不相让,法官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日宣判。 晚报记者 王磊 通讯员 刘明辉 房春娥 俗话说,“人红是非多”,长得太帅同样会给自己带来烦恼。2013年12月11日,淮阴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一小伙状告原单位侵犯其肖像权一案。记者了解到,这样的案例十分少见,当庭律师和法官都表示,他们工作年限也不算短了,但还真是没碰到过类似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