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上海3名厨师用餐厅产生的“地沟油”制作烤鱼酱料,反复销售给消费者食用从中牟利。12月10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徐芝、徐桦及吴宏3名厨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处徐芝有期徒刑二年,判处徐桦及吴宏有期徒刑各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至1000元不等。 在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间,来自四川及重庆的徐芝、徐桦及吴宏,先后至开设在上海市南京西路某大厦的某连锁餐厅担任厨师。在工作期间徐芝等人受餐厅行政总厨刘某(另案处理)的指使,从客人吃剩的餐厨垃圾中,收集废弃食用油脂作为原料生产出“地沟油”,掺入其他食材制作特殊配方酱料,用于烧制烤鱼等菜肴,再出售给消费者食用。今年8月上旬,静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地沟油”进行了查处。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餐厅是一家在本市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餐厅,身为厨师长的徐芝和厨师徐桦及吴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该行为构成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涉案3名被告人明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地沟油”,却为牟利故意以身试法,该行为不但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还严重干扰了社会经济秩序。鉴于3名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被告人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