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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首富、新华都集团董事长陈发树向红塔集团讨要云南白药股权纠纷案,在时隔7个多月后,再次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最高法进行的最后一次开庭,尽管双方都做了退让,但双方调解方案都被对方拒绝。 这个标的最大、拖的时间长、首富告垄断国企等一系列标签式特点的案子,引起媒体和法学界广泛关注,被称为企业版的“秋菊打官司”。该案同时也被业内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内最大的股权纠纷案”。 [案件回顾] 缘起云南白药股权转让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陈发树与云南红塔的官司,缘起于4年多前的一场股权转让。2009年1月,中国烟草总公司同意云南红塔有偿转让其所持有的6581.3912万股云南白药股份。2009年9月10日,陈发树与云南红塔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每股33.543元的价格买下云南红塔持有的全部云南白药股份。随后陈发树在5日内一次性支付了全部价款逾22亿元。 按合同规定,股票过户还需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最后批准。此后28个月中,陈发树虽然不断催促,但一直没有结果。2011年12月8日,陈发树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正式起诉云南红塔集团。2012年12月28日,云南高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确认云南白药股权转让协议有效,驳回陈发树的其他诉讼请求,其中包括请求判令云南红塔继续全面履行该《股份转让协议》等。陈发树不服,于今年2月向最高法提起上诉。 [最新进展] 调解失败二审未宣判 12月5日,陈发树向红塔集团讨要云南白药股权纠纷案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当天的庭审只进行了一个多小时。”陈发树的代理律师———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庆告诉记者,这一次,红塔集团做出让步,主动提出“愿意退还陈发树本金加利息”的调解方案。 李庆说,庭审中,陈发树也做出让步。陈发树方接受调解的前提是,对方必须履行此前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期间转让的股权市值增长部分可按照50%支付给红塔集团,而此前的方案是支付30%。但此举亦遭到对方拒绝,最终调解告败。 “不方便讲。”昨天,记者致电新华都有关负责人想采访此案最新进展,但对方以“在开会”为由婉拒记者采访。不过,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该案的二审庭审程序已全部结束,“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今后不会再进行庭审,最高院将于近期宣判,具体时间并未定下”。 [幕后故事] 打官司不仅仅为了钱 陈发树为何拒绝红塔集团提出的调解方案?李庆说,陈发树打这个官司并不仅仅是为了钱,“更重要的是,为中国民营企业的平等地位、市场的契约精神讨一个说法。” 昨天,记者致电红塔集团代理律师、德恒律师事务所周冰,但对方称目前阶段不适宜接受采访。而据外地媒体报道,红塔集团拒绝陈发树要求的一个理由是:担心国有资产流失。 记者粗略算了一下,从2009年9月10日红塔集团与陈发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至今,云南白药的股价已从43.92元/股涨至103.45元/股(12月5日收盘价)。据计算,上述所涉及的股权市值,已涨至目前的68亿元。这意味着,若股权顺利交割,陈发树当初支付的22亿元成本将轻松翻倍。 “涉及的标的资产增值达几十亿元,对方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由,不同意将股份转让给陈发树也可以理解。”一位了解此事的人士表示。 但李庆认为该理由很牵强,“如果涉及国有资产流失,为何不早点告知?此次交易是否构成国有资产流失,不能按照现在的价格计算,而应按照法定的标准衡量。” 很多企业关注该案 尽管一审败诉,二审结果尚未宣布,但陈发树的代理律师李庆对此却挺乐观。他称,此案或成为国家关注“民企平等”力度的试金石。 不过,李庆也表示,从一开始,陈发树的朋友、家人都劝陈发树不要打这个官司,因为大家都认为,民企与国企的纠纷,民企一般都是要吃亏,难度大。 “但陈发树表示,任何事情都得讲规矩,自己打这个官司不是个人的事情,很大程度上是有公益的目的,当前民营企业仍然面临诸多制度障碍和思想障碍,希望这个事件能引起反思。”李庆表示,他正是被陈发树的精神感动,才打这个官司。 李庆称,该案件判例关系到“今后民企如何和国企做生意”,很多企业在关注这个案件。 海西晨报讯 记者 叶子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