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新《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通过地方性立法,将服务人群达1400多万人的“三小”(即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纳入监管范围,为“三小”增加了硬性标准和准入门槛。食药监部门同时还做了“翻译”的工作,把法律法规中抽象、晦涩的专业名词变成从业者能看懂、可操作的话,比如,工作人员会告诉卖油条商贩,在炸油条时含铝添加剂最好用某某代替。很多店主表示:“这下终于知道该怎么做了。” “三小”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难就难在“小”,因为小,数量众多,食药监部门人力有限,很难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管。但是不管又不行,仅仅陕西省,就有1400多万人接受“三小”提供的各种服务和产品,超过了陕西总人口的1/3。陕西省专门就“三小”问题立法,表明了治理“三小”问题的决心。而用立法来显示决心,毫无疑问是最为坚决的一种方式。 坚定的决心还需要配之以坚决的措施。由于“三小”数量众多,常有“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现象,很多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由于管理成本过高,放松甚至放弃了对他们的要求,特别是在标准和准入方面,“三小”成为谁都可以自由出入的“法外之地”。这也就使得整治工作失去了依据和抓手。而立法实际上就是树立标杆,既有利于正面宣示,告诉从业人员什么事应该做,怎么去做;也有利于执法部门、执法人员有法可依,依法打击非法经营活动。这既降低管理成本,又提高了监管的效率。 另一方面,监管固然重要,但政府部门的职责绝不能仅限于自上而下的监管,而是要与服务并重。陕西省食药监部门所做的“翻译”工作,就是一种服务,他们所进行的,是法律法规大众化的工作。“三小”从业人员,文化水平有一定的局限性,理解相关法律法规中的那些晦涩的法律术语、技术术语,存在着一定的困难。这就需要把法律法规的要求转化成为从业人员能够看得懂并且能够指导他们实际操作的语言,这样,才能切实地帮助他们遵纪守法。法律法规的实行,才能够减小阻碍,更为顺畅。实际上,不仅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在其他的领域,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和法律法规“大众化”的必要性。普法工作,要做的不仅是让普法对象牢记法律条文,更重要的是要用通俗的语言让相关人员懂得法律的内涵,更明白自己应该去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