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信访局里多了一个新“工种”——律师。自今年8月以来,首批24名律师受邀走入国家信访局,只要工作人员认为有必要或者信访群众有需求,都可咨询他们。据悉,目前全国多地的信访工作中也已引入这项制度,为信访群众和相关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正在趋势化、常态化。 信访工作,被称为“天下第一大难事”。这难,一难在信访案件大多错综复杂,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相当一部分还是其他渠道未能解决的矛盾纠纷;二难在信访人员情绪较为敏感,大多遭遇过诉求表达的挫败,心中已郁结一定的不满。倘若工作不力,小则加剧冲突、激化矛盾,重则会令党和政府失去群众的信任。引入律师接访,给信访群众以专业的法律引导,不仅能为其注入维护权益的底气,也能有效引导其理性表达诉求。让诉讼的归诉讼,信访的归信访,破解诉讼与信访交叉、法内处理与法外解决并存的乱象,同样是信访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 做好信访工作,引入律师是一方面,但更关键也更为核心的,是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来。在信访案件中,除去涉法涉诉的可交法院或检察院外,还有大量现实难题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妥善处理。群众来到信访部门,最想见到的是管事领导,最想诉诸的是能为他们解决问题的人。有一个真实例子:某区城管部门拆除一起私搭违建,引发居民上访。原来,这名群众的原住房屋已成危房。违建要拆,人要住处……双方各有各的道理、各有各的难处,怎么办?单走法律程序显然不够,还需要政府部门多方协调。诸如此类的困境有很多,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强化责任担当,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把群众困难解决好。 信访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夸张地说,做好它需要十八般武艺,但归根到底要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将法治方式贯穿工作始终。长期以来,“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信访乱象饱受诟病,主要症结就在于一些人员处理相关事宜时不按规矩办事,只求息事宁人,传递了错误信号。尤其是当今社会,群众的诉求日益多样多元,公平意识和权利意识水涨船高,倘没有一定之规,做工作时因人而异、因事而定,很可能激发更多矛盾和不满。以法治为衡量尺度,开展工作于法有据,解决问题依法依规,才可能避免信访部门“老鼠钻风箱两头受气”,同时也让群众有一个明确预期,知道自身诉求将由“谁来办”“怎么办”。立好规矩,讲清规矩,执行者守好规矩,才能带动群众相信规矩,共同推动信访走上法治化轨道。 当下,全面依法治国正在推进。强化法治之力,构建一个更加高效规范、和谐有序的信访新格局,必将加速“以人民利益为重、以人民期盼为念”落到实处,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尊严和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