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有言,“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政令应该博得信任,法律贵在有效执行,而要得到群众的拥护、真正做到守法,首先要明法、知法。换言之,执法的前提是通晓法律,执法更是为了普及法律,执法与知法是一体两面。 当法律成为人们的普遍信仰,执法既是为了让城市更美好,又是让法律运行有更强的生命力。一方面,执法者明法、懂法,才能在执法过程中不逾矩,让当事人信服;另一方面,执法过程是在向当事人普法、释法,告诉他们哪些不可为、哪些是行为边界,也只有明白地知晓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和法律的明文约束,才能让守法成为可能。在平度,文化执法就形成了“执法—知法”的双向互动,执法者有威信、当事人无怨言。 “明法于心,守法于行。礼者,所以便事也;法者,所以爱民也。”一个城市要建设好,离不开法律的守护。不论是执法人员还是普通百姓,生活在其中,离不开知法、守法,城市的文明才更有底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