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裁判文书不仅可以通过具体案例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同时也有利于当事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2016年8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情况发布会,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修订)主要内容,这是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创新审判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重要举措。 这项规定明确要求涉及当事人实体权益、程序权益的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都必须上网公布。涉及个人隐私的裁判文书,隐去个人隐私之后也必须上网公布。这项规定不仅有利于公民了解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前因后果,同时也有利于各地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及时了解相关案件裁判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开通对于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实现司法公正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可以这样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这项规定,其价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当。 裁判文书公开是审判公开的核心内容,裁判文书不仅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还涉及司法机关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认定的证据和理由。公开裁判文书不仅可以通过具体案例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同时也有利于当事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随着“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不断完善,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公民习惯于借助于这个网站了解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这对于增加交易的安全性,确保民事行为和商事行为合法性,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为法学理论研究工作者,我已经习惯于借助“中国裁判文书网”查阅已经公开的生效判决。不过,从我的使用经验来看,“中国裁判文书网”似乎还有改进的空间。现行分类体系对于从事学术研究的专业人员来说十分便利,但是,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因此,裁判文书的类别越多,裁判文书涉及内容交叉也就越多。正因为如此,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特别强调,要坚持以用户为中心,进一步改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功能,使服务更加智能化,人性化。这是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对司法机关自身的要求,同时也反映了公众的呼声。相信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努力下,“中国裁判文书网”这个全球最大、最有影响力的裁判文书网络系统一定能对中国社会进步起到推动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就裁判文书公开相关情况召开发布会,这本身就是一次很好的推介活动,它一方面充分反映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的决心和信心,愿意通过裁判文书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另一方面也充分说明最高人民法院期望通过裁判文书公开督促各地司法机关提高裁判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