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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霸道叫“你不点赞就罚款”

来源: 长沙晚报 作者:王婧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19
摘要:近日,山东济南一家公司的一则罚款通报引发网友热议。8月14日,该公司200多名员工因未对总经理的微博进行评论被罚款50元。该公司市场部一名负责人对此回应称,制订这项规定的目的是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不过,有律师指出,个人的罚款是劳动法明令禁止的行为

近日,山东济南一家公司的一则罚款通报引发网友热议。8月14日,该公司200多名员工因未对总经理的微博进行评论被罚款50元。该公司市场部一名负责人对此回应称,制订这项规定的目的是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不过,有律师指出,个人的罚款是劳动法明令禁止的行为,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8月18日《北京青年报》)

仅因没给公司老总的一条微博进行评论,200多名员工每人被罚50元,合计罚款上万元。也就是说,短短的一条微博,就能为这家民营企业“节流”资金上万元。如果这位总经理颇有恒心,每天都发一条微博,按照这样的罚款节奏,一年坚持下来,就能为公司“创收”好几百万元。这样的“互联网创收”,真是既轻松又快捷,什么样的营销创收都比这个弱爆了。

当然,从善意的角度来揣测,我们宁可相信,罚款不是这位总经理的目的,而是敦促员工评论微博的一种手段。为何要评论呢?据说是为了宣讲其企业文化,因为微博中的内容,多是公司活动和励志语录。如此说来,老总强迫员工都来当微博粉丝,似乎站得住脚了——读微博、评微博,都是为了工作嘛!可是,姑且不论其罚款违反劳动法,单说这“捆绑”来的粉丝,有价值么?他们还不就是强扭的瓜,其评论也多半是发一个点赞的表情而已,至于思想感悟之类几近于零。这样的所谓评论,难道不是走过场吗?

也许,该老总要的,就是这种一呼百应、众星捧月的感觉,不管员工的“回应”或“追捧”是否发自内心。这让人想起前两年沦为笑柄的“校长阅兵”事件。个别高校甚至初中学校的校长,竟然登上贴着“阅兵”标志的皮卡车,“检阅”军训新生,呼喊“阅兵”口号,被公众指责为官瘾大、行为失范、铺张浮夸。这些带有自欺欺人性质的“山寨阅兵”“山寨罚款”,与其说是为了强调纪律、强化管理,不如说是为了体验自己的存在感,追求一种虚浮的权威,是虚荣心理、任性管理与霸道作风的外在表现。

令人汗颜的是,在人们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的今天,这样的虚荣、任性与霸道,在不少企业管理者身上仍时有显现。尤其是一些民营企业的老板,俨然“山大王”,将员工视为自己要驯化的奴仆,打着企业文化的幌子,强行推出一些不成文的奇葩处罚规定,随意性很强。济南这家公司是未评论老总的微博要罚款,而今年初,成都一家公司董事长上班时间在微信群里发红包,结果抢得红包的3名员工被罚款500元,原因是“上班时间玩手机”。去年11月,成都一家经营海鲜的公司,一名员工因为在微信群内和老板争论“海参哲学”,顶了嘴,竟被辞退。更有福州一广告公司,规定员工上厕所超过15分钟就要罚款200元……种种奇葩处罚规定,显示的是管理者的傲慢与任性,令人瞠目结舌。

当前,在法治建设的进程中,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成了全民的共识,一些机关单位的工作作风有了很好的转变。但在不少民营企业,却反而存在一些“公司病”,诸如讲排场的形式主义、霸道的官僚作风等,这值得深思。一个不尊重劳动者、靠罚款强求点赞的企业,很难想像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这是管理者应该明白的。而员工也应敢于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一味地甘于做应声虫。最主要的是,劳动监察部门应及时介入,矫正企业的不合法、不合理行为。只有让法治思维深入每一个角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充分保障。

责任编辑:王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