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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实名制只是看着美

来源: 南方日报 作者:李晓慧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17
摘要:随着贵州、吉林、浙江等地陆续祭出“停机令”,电话实名制这一次看似动起了真格。今年5月,工信部就“进一步做好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下发通知,明确各基础电信企业要确保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本企业全部电话用户实名率达到95%以上,2017年6月30日

  随着贵州、吉林、浙江等地陆续祭出“停机令”,电话实名制这一次看似动起了真格。今年5月,工信部就“进一步做好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下发通知,明确各基础电信企业要确保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本企业全部电话用户实名率达到95%以上,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电话用户实现实名登记,即人们所说的“史上最严实名制”。“停机令”是落实通知的最直接体现,但就过往经验来看,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出了第一步”。

  对不时遭受诈骗电话、垃圾信息骚扰的守法用户而言,实名制被寄予了很高的期待。不过稍加梳理实名制的落实进程,就会发现其离人们的想象还有一段距离。201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时,如实登记用户真实身份信息,从立法层面开启了强化实名制之路;2013年,工信部发布了《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于当年9月1日正式推行手机实名制;今年1月1日实施的《反恐怖主义法》再度规定,电信、互联网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将实名制上升到国家安全高度。尽管实名制五次三番被强调,但相关统计却显示,仅去年全国电信诈骗发案就达到59.9万起,同比上升32.5%,两相比较,个中反差耐人寻味。

  必须承认,即便落实了实名制也未必能从根本上消除电信诈骗,但终归可以提高不法分子的犯罪成本、增强震慑力,更有利于公安、银行等多部门的事后联合追查。然而,深究起电信诈骗在电信端的缘由,人们却发现根源往往不在普通用户,而是那些“400”开头的企业通信服务号,或者是显示为170、171号段的虚拟运营商。对此,运营商们往往以《电信条例》第六十六条的通信自由和秘密受法律保护为自己的“尴尬”地位辩护,但在通信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这样的说辞将会越来越乏力。一旦仔细推敲,实名制难落实的根源恐怕还是运营商与用户之间、基础运营商与承租者之间的利益博弈。所以,人们才会看到,即使是被称为“史上最严实名制”,各地的执行步调和力度也不一致,而真正彻底落实也要等到一年之后。

  要让人们对实名制的美好期待不至于在现实中落空,首要任务应该是盯住那些“重灾区”,比如一些企业号使用者、一些钻制度空子的虚拟运营商。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基础运营商们要摆正发展与责任的关系,甚至还可能要在涉及自身经济利益时“忍痛割爱”。其次是落实了实名制之后的责任。实名制无疑对打击电信诈骗有很大帮助,但不能忽视的还有反复强调的用户隐私安全问题。可以想见,一旦用户信息更加完备,部分骚扰、恶意推广等垃圾信息的“针对性”就会越强,如何利用好实名制、有效治理那些损害用户利益的行为将成为重要课题。以垃圾短信为例,从报道上看这两年各种政策频出,力度似乎不小,但给人的直观印象却往往是迟迟未能予以根本治理,这到底是运营商责任,还是工商责任,抑或其他环节存在漏洞?这次不妨借着落实实名制的机会,把各方权责明晰到位。

  概言之,实名制乍看是用户在享受电信服务时要承担的义务,但本质上应该是提供服务的运营商必须落实的主体责任;它也不应该仅限于为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把用户信息登记之后就一劳永逸,而是应该成为一个起点,由此让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各自职能,更好地为用户服务。

责任编辑:李晓慧